既不能“一刀切” 也不能“钝刀割肉”报协牵头“会诊”医疗广告
日期:2005-8-17 8:34:19 来源:

    日前,中国报业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医疗广告工作座谈会,代表们就医疗广告该不该被全面禁止、如何加强监管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代表们普遍认为,“全面禁止医疗广告”不可取,有的广告法规不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有必要尽早修改。会议最终通过了《全国报业广告工作者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倡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来自全国各地32家报社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近年来,医疗广告出现了诸多问题,虽经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治理,但效果并不十分明显,群众反响强烈。据国家工商总局今年一二季度广告监测结果,医疗广告违法数量占整个广告的1/3,违法率仅次于药品广告。对于医疗广告出现的问题,应积极寻找有效的治理方式,但“全面禁止医疗广告”的治理方法不符合我国国情,“一刀切”不利于我国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医疗广告是老百姓了解医疗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真实的医疗广告是受消费者欢迎的,对待问题的正确方法是解决问题。针对医疗广告违法现象较多的实际,重要的是想方设法找出“出路”,而不是简单地一禁了之。对于目前医疗广告要按格式化发布的要求,代表们认为,格式化发布已经不适合市场发展的要求,有必要进行及时改进。

  据了解,目前,各省综合性日报和主要都市类报纸的医疗广告在广告经营额中所占的比例10%~40%不等,有的文摘类报纸医疗广告占60%,个别家庭保健类报纸的医疗广告甚至占其全部广告经营额的90%。因此,对于大部分报纸媒体来说,医疗广告是其重要收入来源。但是,由于媒体竞争加剧、纸张涨价等因素,报纸媒体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部分代表认为,全面禁止医疗广告,会令报纸媒体的生存状态“雪上加霜”。

  有代表表示,媒体要从净化社会大环境和维护媒体在受众心中良好形象的角度加强自律。对在同一地区发布的医疗广告,可以实行相关部门和各个媒体共同审核的方式,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对一些敏感性问题可以把握较准,二是审核后的广告各媒体可以放心刊登,把违法成分消灭在了刊登之前。

  会议最终通过的《全国报业广告工作者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倡议》呼吁,全国报业广告工作人员对所要刊登的广告,依法认真审查,对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及虚假违法广告,拒绝刊登,不刊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要严把媒体广告发布这一关键环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杜绝违法医疗广告在报纸上出现;不以人物专访、纪实报道、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

编辑:fen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