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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毛源昌”告“海宁毛源昌”侵权索赔100万 法院宣判来了

时间:2018年10月16日 来源:海宁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嘉兴海宁市区的海昌路沿线,商铺林立,人流如梭,是不少商家的营业驻地。其中,位于海州路口的“毛源昌”老字号眼镜店就是由杭州的毛源昌眼镜公司开设的连锁店。但在该店的对面,却有一家眼镜店的门头上挂着“海宁毛源昌眼镜公司”的店招。同样是眼镜行业,名称都叫“毛源昌”,这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两家店难道都是杭州的毛源昌眼镜公司开设的连锁店?

    今年1月,杭州的毛源昌眼镜公司向海宁法院提起了不正当竞争的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海宁毛源昌眼镜公司变更企业字号,门头不得再使用“毛源昌”的字样,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据被告海宁毛源昌眼镜公司陈述,其在2004年成立至今业已经营了十几年,在海宁地区已经打出了自身的品牌,并没有攀附原告“毛源昌”的商誉,不存在不正当竞争。海宁法院经审理查明,杭州的公司与海宁的公司在2012年前确实有过多年的合作,海宁的公司被授权使用杭州公司的“毛源昌”注册商标,同时注册成立了目前的海宁毛源昌眼镜公司开展经营。但在2013年后,双方合作结束,然而被告没有主动变更企业名称并停止在店招继续使用“毛源昌”的字样,给原告在海宁地区开展经营业务带来了影响,原告据此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方式开展竞争,并提出了上述诉请。

    近日,该案经海宁法院一审,嘉兴中院二审,一致裁决原告胜诉,被告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应停止使用“毛源昌”的字样作为店招,并变更其企业字号,同时还应向原告赔偿合理的损失十余万元。
    (原标题:杭州“毛源昌”告“海宁毛源昌”侵权 索赔100万 法院宣判来了 见习记者:陈奕新 通讯员:范云程)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毛源昌眼镜,品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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