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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银微缩第一套人民币”广告违法
日期:2007-4-12 9:51:13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编辑:
针对厦门市部分媒体最近频频刊登“彩银微缩第一套人民币”商业广告的现象,昨日,市工商局广告处约谈记者,委托本报发布警示,以此提醒消费者。经查,“彩银微缩第一套人民币”广告擅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名义,而且偷换概念,误导消费者。
市工商局广告处周处长介绍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第一套人民币图样的“纯银缩微珍藏册”和“金箔纪念册”,其本身不属于流通人民币,也与第一套人民币原票不存在任何币值关联。具体地说,这是一套使用了第一套人民币图样的金、银制纪念产品。但该广告未真实反映使用第一套人民币图样的“纯银缩微珍藏册”和“金箔纪念册”的实情,而是反复多处使用“第一套人民币大全套”、“第一套人民币”、“人民币藏品”、“彩银币”等概念,误导消费者将此视作等同于“第一套人民币”。此外,该广告主为了增加其广告的误导性,在广告中虚构了“厦门市发行中心”,而没有披露广告主的真实名称,误导消费者将该珍藏册的发行者与人民币发行单位作不正确联想。该广告在论述“四大升值秘密”时违法使用未注明出处的数据、统计资料、专家引语。市工商局提醒说,尽管该珍藏册属于贵金属价值和历史文化内涵相结合的纪念产品,但19600元的发售价是否真属“物超所值”,请消费者慎重考虑。据悉,工商部门日前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此案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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