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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11月广告监测报告:总涉嫌违法率0.3%

 日期:2007-12-29 10:07:12   来源:千龙网讯   编辑: 


        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广告402625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209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为0.30%,较10月份增加了0.12 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加了0.03 个百分点。其中,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对北京地区26套电视节目、13套广播节目、16家报纸和12家网站的图形广告(以下所有网络媒体数据均为图形广告数据)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广告313267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1190条次,涉嫌违法率0.38%。

附:广告发布情况分析表 
 

二、广告监测分析

  (一)广告发布情况分析

  本月,全市涉嫌违法广告总量及涉嫌违法率较10月份呈上升趋势,涉嫌违法广告总量增加了 636 条次条次,涉嫌违法率增加了 0.12 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涉嫌违法广告总量及涉嫌违法率有所增加,去年同期为0.27%,今年为0.30%。

  按媒体分类,除网络广告的涉嫌违法广告率较上月有所降低以外,电视、广播和平面媒体均呈不同程度的上升趋势。本月,网络媒体没有出现违法广告;电视媒体播出的14条次涉嫌违规广告集中在北京电视台播出,其中一个广告中提到专利产品,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另外一则电视直销广告对商品的功能表述不清楚,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广播广告仍然是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重复播出的一条保健食品广告,其违法问题表现在“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没有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任意扩大范围”;中心监测平面媒体的涉嫌违法量较上月明显增加,涉嫌违法广告量由10月份的536条次增加到1155条次,其中,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及北京娱乐信报的违法量均呈上升趋势。

  按商品服务分类,涉嫌违法量居前五位的商品服务类别分别是医疗服务、人用药品、保健食品、卫生洗涤用品和医疗美容。医疗服务类的涉嫌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北京晚报、京华时报和法制晚报等平面媒体上,涉嫌违反“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规定;人用药品的涉嫌违法广告量明显增加,由10月的78条次增加到226条次,人用药品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未经批准发布药品广告;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集中在京华时报、法制晚报和北京晨报上;卫生洗涤用品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卫生用品宣传对疾病具有治疗作用;医疗美容服务类的违法广告量与上月相比变化不大。

  (二)重点提示

  1. 重点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主持召开了中央和国务院12个部门参加的广告专项整治部际联席会议。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专项行动。人用药品、医疗服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目前利用互联网、报纸、广播、电视发布不良药品、医疗服务广告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问题仍然突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污染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社会各方面对此反响强烈,必须切实加以解决。媒体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收取、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加强对此类广告发布的审查;同时,广告监管部门也要加大对人用药品、医疗服务广告的监管力度,重点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2. 促销类广告违法问题应引起重视。

  随着圣诞节、元旦、春节的陆续来临,各种促销类广告集中出现在媒体上,“清仓甩卖”、“买一送一”、“特价大拍卖”、“全场五折”之类的广告语铺天盖地,令人眼花缭乱。这些轰轰烈烈的促销广告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可促销广告背后,往往消费者遇到的不是商家货真价实的慷慨让利,而是精心设计的温柔陷阱。某些广告中出现大字噱头小字忽悠、以偏概全误导消费、抬高原价狠狠打折、购物送礼条件多多的现象。消费者应理性消费,不要轻信促销广告,购物前要看清促销广告的内容和限制条件。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对商家在促销活动中推出的特价、降价商品,消费者同样应保留好票据等购物凭证,以便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媒体也要加强对此类广告的内容审查。

  3. 平面媒体报送情况统计

  本月,广告监测中心抽查了平面媒体在11月20日(周二)和21日(周三)的广告报送情况,在此次抽查中发现漏报广告主要集中在北京晚报和京华时报两家媒体,且漏报多为违法广告,北京晚报的涉嫌违法广告漏报率分别为30.77%和21.88%,京华时报在21日的违法漏报率达到65.52%。我们将在今后的抽查中加大对此类情况的检查力度,同时希望各媒体加强自律,确保上报广告数据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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