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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房产广告内容常被写入合同

 日期:2005-12-12 9:17:00   来源:海峡导报   编辑: 

 
    20多年来,大陆房地产业已经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超级产业”,与大陆的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历程相比,台湾房地产行业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出现了雏形。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接触各式各样眼花缭乱的房地产广告,是与房地产打交道的启蒙课堂。我们对大陆的房地产广告,就好似在“乱花丛中渐欲迷了眼”;但是对于发展较早的台湾房地产广告却因为无法感同身受,于是两岸之间在房地产广告上的比较,就具有了很强的体验空间。

“环境”卖点在广告中地位不同

    张先生是厦门的一位专门做房地产广告文案的职业写手,在业内也是小有名气,他经常会感觉自己在创造很多人的梦想。今年上半年,由于介入了一个由台湾人开发的房地产文案策划,到台湾考察过多次,对两岸的房地产广告行业颇有了解。
    张先生不仅限于收集众多台湾房地产广告样本,并且结合样本作了很详尽的量化分析。“两岸房地产广告的诉求侧重点有很大的不同!”

他告诉记者,在大陆,居民购房主要还是要解决居住的需求,所以大陆的购房者更加在乎房屋的价格以及开发商形式的“优惠”,而环境的诉求更多是作为广告中的“卖点”存在。
    而台湾虽然这些年经济不景气,但早年的发展所留下的积淀,足以成就他们现在具有买第二、第三套房子实力。购房能力与大陆不同,台湾人现在买房子他们的诉求点自然更加关注价格之外的空间,如美誉度、环境等等。

追求不同导致广告诉求不同

    张先生特别说到,台湾人更注重的会是身份、地位、时尚的追求,因此强调“豪门”、“精英”、“超五星级”在台湾房地产广告中比比皆是。
    而2005年中国大陆房地产行业最火的词汇中,“文化地产”是其中之一。这个在厦门来说就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文园路上的文园春晓,以“庭院里的书香门第”阐释一种“书香门第、人文市区”的文化生活形态;博物馆附近的“碧山临海”项目以其浓郁的人文气质以及“博物馆名人生活特区”的定位来强调“与名校为邻”的概念。“我想这是深层次文化教育需求侧重的不同。因为让孩子从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这对大陆普通家庭来说是最重要的追求之一。”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的陈杰对此有也专门的研究,他在一篇专著中还提出了,两岸在房地产广告诉求方面还有一点很大的不同,就是对安全的要求不同。台湾地区处于地震多发区,因此房地产广告中的安全诉求也是很突出的,表现“高科技防震、防灾”;而大陆地区的安全诉求与台湾地区相比,相对较少,而且主要是强调“个人的私密空间”之类。

广告信息真实性有差异

    在陈杰的研究中,提到了其他方面两岸房地产广告的不同,其中对于两岸房地产广告表现形式的不同,有着很明确的结论:台湾地产广告大量采用实景照片,而大陆同类广告采用更多的是效果图。
    究其原因,陈杰这样说,台湾的房地产市场相对成熟,无论是作为广告主的开发商还是作为广告阅读者的消费者,其消费观念与经验也相当成熟与丰富。在台湾,房地产广告的内容在购房时往往被写进合同,一旦出现内容失真情况,消费者可以拿着广告去控告开发商。因此,开发商在刊登广告时十分重视广告信息的真实性。而大陆,除了在法规方面有待完善外,开发商与媒体都存在观念缺失的现象,如在广告上打上“本广告解释权归开发商”的字样,就是一种不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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