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广告经营单位:
根据《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开展对广告经营单位2005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
广告经营单位资格检查工作从2006年1月1日起到2006年3月15日结束。检查范围为:凡是在杭州市区(萧山、余杭除外)2005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广告经营单位。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正常开展广告经营业务;
(二)是否建立健全广告审查、登记、合同、档案制度;
(三)是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广告经营价格备案;
(四)是否按时报送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资料;
(五)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媒介广告的经营是否由广告部门统一承揽。
三、检查程序
各广告经营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企业年检公告,可从互联网上登录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www.hzaic.gov.cn”进入网上年检系统。在网上认真填写《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和本单位在职人员经广告法律法规培训或取得广告审查员证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证编号等内容。新开办广告经营单位或在职人员未经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的,需要培训在职人员请与杭州市广告协会联系,联系电话86438435。
新闻媒体和经营杂志广告的广告经营单位须递交2005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表》和发行的所有刊物,直接到杭州市工商局商广处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年检验证贴花。
商广处联系电话:86438489
地址:凤起东路109号
联系人 :穆克洋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