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
第十三届中国广告节定于2006年10月27-29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浙江省第九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定于今年八月在杭州举办。为使更多的广告从业人员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优秀作品,体现我市广告作品的创意和制作水平,根据中广协[2006]13号和浙广协[2006]12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广告节中国广告长城奖和浙江省第九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现将中国广告长城奖作品参赛要求与规格和浙江省第九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参赛要求与规格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积极报名参加。
附:中国广告长城奖(原中国广告大奖赛)作品参赛要求与规格
浙江省第九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参赛要求与规格
杭州市广告协会
2006年5月31日
中国广告长城奖(原中国广告大奖赛)作品参赛要求与规格
一、报送作品的范围
报送的作品必须是2005年6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在媒体上发布过的(含香港、澳门、台湾及东南亚华文地区)。
二、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依形式分为四大类(见作品内容分项表):
A. 影视类。
B. 平面类(包括报纸,杂志,招贴广告作品)。
C. 广播类:仅分为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两项。
D. 户外类:分为霓虹灯 灯箱 路牌 车体 橱窗 其他6项
三、作品规格
1、影视广告作品每一条单录在5分钟BETACAM录象带上,每一条广告时间不超过60秒,前留10秒时钟,后留10秒彩条。录象盒基上须顺序注明区号、参赛单位、类别号和内容分项号。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注意:影视广告作品不设系列。
2、平面广告作品须报送两件,一件以50×40cm的轻黑卡纸装裱(强调:作品如为特殊尺寸,其最大长度不得超过120 cm,宽度不得超过75 cm);另一件为作品的实样或打稿,并提供作品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tif。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并将其中一张登记表贴在裱好的作品后面。
3、广播广告作品每条须刻录在光盘(CD)上,每一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20秒。光盘盒基上须注明区号、参赛单位、类别号和内容分项号。每条广告须附打印的文稿两份,同时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注意:广播广告作品不设系列。
4、户外广告作品须报送两件。一件作品以50× 40cm的轻黑卡纸装裱。(强调:作品如为特殊尺寸,其最大长度不得超过120 cm,宽度不得超过75 cm)。另一件为作品的实样或打稿(另外附16寸彩色实景照片)。同时提供作品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tif。霓虹灯广告须附送实景DVO光盘,长度不超过60秒,盒基上注明作品的区号、参赛单位、类别号和内容分项号。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登记表,并将其中一张登记表贴在裱好的展出作品后面。
四、作品参赛费
单件参赛作品须缴纳参赛费400元。系列作品参赛费按每增加一条/幅加收200元计算,例如:一个系列作品由三条/幅组成,其第一条/幅收400元,第二条/幅收200元,第三条/幅收200元,累计收参赛费800元。以次类推。系列作品与单件作品将分别评选。
五、报送程序
1、报送截止日期:2006年8月10日
2、参赛费缴杭州市广告协会。
3、不详之处,请及时与市广告协会联系,电话:86438435
浙江省第九届优秀广告大奖赛作品参赛要求与规格
(一)报送作品的范围
凡在2005年6月1日至2006年7月20日设计、制作或在公共传媒体发布过的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均可参赛。
(二)作品分类和内容分项
参赛作品依形式分为三大类型:
A. 影视类(电视、电影等以声像形式发布的广告作品);
B. 平面类(包括报纸、杂志、招贴、灯箱、路牌、车身等以平面形式制作和发布的广告作品);
C. 广播类:分为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2项。
(三)作品规格
1、影视广告作品每一条单录在5分钟BETACAM录象带上,每一条广告内容一般不超过60秒,前留10秒时钟,后留10秒彩带。录象盒基上顺序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和内容分项号。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2、平面广告作品须报送两件,一件以50×40cm的轻黑硬卡纸裱起,供展出之用;另一件为该作品的实样或打稿(注:不用装裱),其最大尺寸为50×40cm,供评比之用。同时提供作品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tif。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并将其中一张登记表贴在裱好的展出作品后面。
3、广播广告按公益、商业广告每条录制在一个盒式带上,每一条广告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0秒。每条广告须附16开纸打印的广告文稿两份。磁带盒基上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和内容分项号。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四)作品参赛费
每件作品缴纳参赛费300元。系列作品按一件作品评选,缴费按每增加一件加收150元计算,例如:二件作品收450元,三件作品收600元,依次类推。
(五)报送程序
报送截止日期:2006年7月25日
1、参赛单位报送参赛作品,每件作品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2、参赛单位须将参赛作品、参赛作品登记表和参赛费一并送交市广告协会,由市广告协会统一组织报送省广告协会。
(六)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名称权等有关问题由参赛单位负责。
(七)参赛作品概不退还。省广告协会有权将参赛作品编辑出版发行,其版权属省广告协会。
(八)不详之处,请及时与市广告协会联系,电话:8643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