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广告协会文件
杭广协[2006]第2号
关于举办杭州市第十二届优秀广告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总结和检阅我市广告作品创作成果,推动和促进全市广告作品设计制作水平,迎接第十三届中国广告节,经研究决定举行杭州市第十二届优秀广告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的范围及要求
凡在2005年6月至2006年7月底,由本单位设计创作、在公共传播媒体发布过的商品广告和公益广告作品均可参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和有关广告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虚假广告。
二、作品分类和内容分项
1、分类:
(1)影视广告作品;
(2)平面广告作品(包括报纸杂志、招贴、灯箱、路牌、车身等)
(3)广播广告作品。
2、内容:
(1)商品广告;
(2)公益广告
三、参评作品的规格
1、影视广告作品要求录制在5分钟的BETACAM录像带上,每一条广告内容一般不超过60秒,前至10秒时钟后至10秒彩条。
2、平面广告作品须报送二件(招贴广告三件),一件以50×40cm的轻黑硬卡纸裱起,另一件(招贴广告二件)为作品的打稿或实样,其最大尺寸为50×40cm,供评比用。
3、广播广告作品按公益、商品广告,各录制在一个盒式带上,每一条广告时间一般不超过120秒。每条广告须附16K纸打印的广告文稿两份
四、对参评单位的要求
1、充分认识举行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踊跃参与。
2、此项活动与第十三届中国广告节有关,互相联系,有机结合。故请各广告经营单位都积极参加,每个单位至少选送二件作品参评(其中一件为公益广告)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多送(其中公益广告须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3、此次评选不收费。(如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广告节评选则另按规定收费。)欢迎各单位多送参评作品。
4、请各单位将参评作品连同《参评作品登记表》于8月10日前送至市广协(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719室,联系电话:86438435)。
杭州市广告协会
200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