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广告业的繁荣发展,提高广告设计人员的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级广告设计人才,由浙江省广告协会主办,浙江省广告监测咨询中心、浙江省青年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承办的,国家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春季班开始招生。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均可报名。
推行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推进的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之一。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是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务和统一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工作原则组织进行的。鉴定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作为从事广告设计工作人员的资质证明, 全国通用,出国公证有效。
一、培训考核对象:从事广告设计管理,创意与制作专业人员及有志于今后从事广告设计工作的相关人员、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培训考核课程:依据国家广告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设置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课程。
三、招生报名条件:
三级广告设计师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设计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高中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广告设计工作5年以上。
二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
四、师资力量:由高校资深专业教师进行讲授与考核指导。
五、教材:教材使用劳动部门指定的全国统一培训考核教材。
六、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试均由本中心组织实施,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鉴定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由省广告协会颁发《广告设计师培训结业证书》。凭此书证可参加以后的统一考试,考务费自理。
七、培训安排

八、招生名额:本次招生共开两个班,每班50人,报满为止。外地学员可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九、报名时间、地点:2007年9月11日-9月28日在各地市广告协会报名
十、报名提交资料:如实填写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出具任职证明一份(需当地广告协会盖章确认),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2寸免冠彩照1张,1寸免冠彩照2张,以待报名、考核、制证时使用。
十一、培训地点:浙江省青年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地址:杭州市文二路188号(省团校内)
附件一:广告设计师课程安排表.doc
附件二: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申报表.doc
浙江省广告协会
二○○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