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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工商局、市广协举办《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培训
日期:2007-12-11 10:50:01
来源:杭州市广告协会 编辑:
《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已于2007年9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规的多项创新性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立法理念。近年来,浙江省广告业发展迅猛,2006年全省广告经营额突破100亿元,名列全国第四位。广告业作为新兴的第三产业,对引导企业创名牌,开拓市场,满足消费,加速浙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一些广告活动主体受利益驱使,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欺瞒消费者,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基于新条例与2001年始实施的《浙江省广告管理若干规定》相比,作了较大的调整修改,是广告管理的重要依据,为有效组织实施《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提高媒体广告审查水平,使我市广告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市工商局、市广协于2007年11有27日在金川宾馆举办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培训班,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文广集团等市属主要媒体及期刊社的分管广告的负责人、广告部负责人及广告审查人员近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工商局商广处应小刚同志在培训班上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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