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
浙江省第十一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定于2008年8月举行。为使更多的广告从业人员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优秀作品,体现我市广告作品的创意、设计和制作水平,根据浙广协【2008】11号《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浙江省第十一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评选活动,现将《浙江省第十一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参赛作品要求与规格》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积极报名参加。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571----86438435
附件:浙江省第十一届优秀广告节作品大赛参赛作品要求与规格

附件一
浙江省第十一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参赛作品要求与规格
一、参赛作品范围
凡在2007年8月1日-2008年7月31日期间设计、制作或首次发布的广告均可参赛。
二、参赛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依形式分为四大类,(具体内容请详见《参赛作品内容分项表》);
1、影视类
2、平面类
3、广播类
4、户外类
三、参赛作品规格
1.影视广告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4。每一条广告须刻录刻录一张光盘,时间不得超过60秒,前留5秒时钟,光盘盒基上须顺序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和项别号。每件广告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注意:影视广告作品不设系列。
2.平面广告作品报送须一式两件。报送的作品为实样或者打稿,尺寸均为50×40cm(海报除外)。其中一件以轻黑KT板(厚度不得超过0.5cm)装裱。同时提供作品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tif。海报作品为特殊尺寸,其装裱后最大长度不得超过120cm,宽度不得超过75cm。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并将其中一张登记表贴在裱好的作品后面。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准参加评选。注意:平面广告作品设系列(三幅以上)。
3.广播广告作品每条须刻录在光盘(CD)上,每一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20秒。光盘盒基上须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和项别号。每条广告须附打印的广告文稿两份,同时填写两张参赛作品登记表。注意:广播广告作品不设系列,
4.户外广告作品报送须一式两件。报送的作品为实样或打稿(附8寸彩色实景照片)。最大尺寸为50×40cm。一件作品以52×42cm的轻黑KT板(厚度不得超过0.5cm)装裱。同时提供作品原件刻录光盘,寸储格式为*.tif。霓虹灯广告须附送实景DVD光盘,长度不得超过60秒,盒基上须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号和项别号。每件广告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赛登记表,并将其中一张登记表贴在裱好的作品后面。作品如为特殊尺寸,其最大长度不得超过120CM,宽度不得超过75cm。注意:户外广告作品设系列(三幅以上)。
四、作品参赛费
单件参赛作品须缴纳参赛费150元。系列作品参赛费按每增加一件加收50元计算,例如:一个系列作品由三幅组成,其第一幅收150元,第二件收50元,第三件收50元,共计250元。以次类推。系列作品与单件作品将分别评选。
五、报送时间
1.参赛单位须将参赛作品、参赛作品登记表、参赛费一并送交杭州广告协会。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08年7月31日
2.不详之处,请及时与市广告协会联系,电话:86438435
附件二:浙江省第11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doc
附件三:浙江省第11届优秀广告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内容分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