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想艳遇吗”,到“再低,就不可能了吗”,再到这个“卵巢寻找‘精子’”,房产商的广告越来越露、越来越“黄”、越来越富有挑逗性,也越来越儿童不宜。在大街上,看到这类广告牌、接到这种广告单,怎一个厌烦、恶心了得!就这还“温馨”呢?别忽悠了!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中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卵巢寻“精子”,格调低下、庸俗不堪,显然有违社会良好风尚,不知道这广告事先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批了吗?
有网友从专业角度指出:“卵巢寻找精子干什么?寻找精子的是卵子,两者在输卵管见面,在子宫内安家,精子是绝对到不了卵巢的,做广告的真没文化!”其实,网友完全不必跟他们解释这些。如果有文化,他们会炮制这样庸俗的广告吗?他们的目的,无非是制造一点噱头、吸引一下眼球,他们连最基本的社会效益都不讲,怎么可能跟你讲“科学”?
房产广告不断突破底线,从一个侧面说明房地产商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那么,是不是有了一个能“吓人一跳”的广告,就一定可以给自己带来生意呢?房产商的“卵巢”就一定能引来创业“精子”吗?恐怕未必。这样的广告创意,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反感与厌恶,效果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产品需要讲营销、广告需要讲创意,但消费者需要的,是内容健康、真实可信的广告和创意,而不是哗众取宠甚至是庸俗低级的所谓“创意”。并且,以房地产行业而言,当前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靠噱头和炒作概念搂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果还不抓紧时间转变观念、改变战略,必将受到市场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