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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扬子晚报”杯公益动漫广告设计大赛
 日期:2005-12-14 16:29:41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 

一、作品征集
  全国各地广告公司、动漫社团、工作室、动漫爱好者以及从事广告设计的个人及在校大中专学生。

二、设计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不限,包括参考以下内容:绿色环保、诚信和谐、全民健身、远离毒品、幸福家庭、中华美德、和谐发展、救助扶弱、交通安全等。
  所有参赛作品要求必须为卡通动漫形象,主题清晰明确,有感染力和教育意义。

三、参赛作品
  本次活动参赛作品形式仅限于平面广告,主要分为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等。
  1、 报纸广告规格分为五种:通栏(7*22.3cm)、10.5通栏(10.5*22.3cm)、1/4版(16.5*11.5cm)、报眼(6*9.8cm)和中缝(35*3.5cm);
  2、 户外广告规格比例为横式1:3;竖式为1:2或1:1;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拥有版权的作品,如发现作品属于抄袭、克隆行为,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参赛者的评奖资格,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联责任。
  2、 作品应为北大方正飞腾4.0格式或者图片格式(TIF或JPG格式,分辨率400dip,尺寸原大)。
  3、 参赛稿件请带盘(软盘、Mo盘、光盘等)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47楼扬子晚报网络部收,并附带样稿,也可发送邮件至dongman@yangtse.com
  4、 参评作品还需附上光盘和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5、 每个参赛者报名以5件作品为上限,参赛作者所填写的各项资料要求真实准确。
  6、 报名参赛同时,即视同将相关作品及作品相关资料授权主办及承办单位用于大赛指定宣传媒体、出版物、官方网站及相关活动中公开播放或刊登。

五、评审办法
  大赛的评审分为初评、总评两个阶段。
  初评:由扬子晚报广告部、网络部、文化部及省内外名校动漫专业老师及广告业精英筛选评选出入围作品。
  总评:由大赛评委评分和人气(短信参与)投票分按6:4的比例合计,从入围作品中评出最后各奖项。同时读者可通过短信参与竞猜获奖作品。
  评审人员包括:江苏省广告协会、扬子晚报、上海电影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尚美分院等领导。

六、奖项设置
  所有参赛作品全部刊登在扬子晚报网站www.yangtse.com,经评委评选后,获奖者将获得扬子晚报及江苏省广告协会联合颁发的奖杯及荣誉证书,最终获奖作品有机会在扬子晚报上同比例刊登,作者及选送单位可一并刊出,同时优秀作品还可推荐给政府有关部门作为户外广告发布

。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特等奖1名:奖价值一万元液晶电视一台
  2、最具创意奖2名:各奖价值3000元数码相机一部
  3、最佳广告语奖2名:各奖价值3000元数码相机一部
  4、最佳视觉奖2名:各奖价值3000元数码相机一部
  5、优秀奖20名:各奖价值800元MP3一部

七、活动时间:9月26日-12月26日

八、其他事宜:
  1、本次活动参赛作品版权属扬子晚报社和省广告协会,作品不退稿,请作者保留好原稿。
  2、本次大赛扬子晚报对报纸版面、网页内容(包括参赛作品图片、广告创意、版面设计)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和采用。
  3、 江苏省广告协会的会员参赛作品数量和题材不限,作品将优先在扬子晚报上刊登。

  咨询热线:025—9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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