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作为国礼赠送给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丈夫菲利普亲王的黄金船模“郑和七宝宝船”,其生产商因为在该产品广告中使用了“以中国第一船模之尊贵,被外交部门选定为国礼”的字样做宣传,而被工商局处以6万元罚款。生产商北京中金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服,遂将西城工商局告上法庭。昨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昨天,中金基业公司的代理人一走进法庭就将“宝船”放在了原告席最显著的位置。只见“宝船”体积并不大,船身金黄,波浪银白,镶点钻石,价值近3万。从始至终,原告方并未将“宝船”作为证据出示给法庭。
中金基业方面称“作为一个企业,自己的产品能够被选定为国礼,能够为祖国的外交事业作出一份贡献,是我们的荣幸,也是我们值得骄傲的荣誉,然而我们万万没想到会因为这一产品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
被告西城工商局在法庭上指出:2006年7月,原告在京城媒体上为“宝船”所做的广告中,都使用了“以中国第一船模之尊贵,被外交部门选定为国礼”的字样,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即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名义”。
据悉,工商局曾到“宝船”在西城区的销售点徐悲鸿纪念馆及外交部礼宾司核实情况。外交部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确实收到原告赠送的“宝船”,并在国家领导人出访英国时送给了菲利普亲王,他们也应原告的要求出具了荣誉证书。但工商局认为,“第一船模”的称谓是没有根据的,广告中出现“外交部门”也是违法的。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