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大学新生向南开大学反映,他们接到的南开大学录取通知中夹带商业广告。而今年寄给福建62名新生的录取通知书,竟然出现事故,提醒新生注意事项的资料被遗失,而商业广告却准确无误地到达。(中国青年报 8月1日)
如今,个人手机、电话、住址信息被泄露的事件屡见不鲜。商家获取个人信息的途径是如此“正常”,令人惊讶。这次邮送广告业务,居然又被赋予了如此“优势”:广告受众可自由选择,广告目标对象针对性强,没有空间和形式上的限制。
真是这样吗?商家追求广告效应的最大化自然无可厚非,但许多商家在重视经济收益的同时却忽略了社会效益。当商业化的广告通过并不适合的场合、介质肆意传播时,势必会扰乱人们的生活秩序,传递不良的价值信息。例如电话广告,明明就在骚扰人们的生活;公益性场所的另类广告,明明就污染了人们的视觉;再如一些生育、避孕广告的同时出现,完全打乱了人们的价值认识。
然而,如今的广告只关注有无更多传播的空间,却从无商业之外的顾虑。在西方,广告和艺术的界限如此模糊,让人羡慕。为什么我们对广告却很少正面评价?因为,我们的广告与其说是在努力吸引眼球,不如说是在轰炸眼球。所谓吸引眼球,就是创意主导的视觉吸引;而轰炸眼球则是简单的收罗各种传播途径强行霸占人们的视觉。这种仍处于广而告之形式的广告,原始得令人作呕。
此次通知书里夹带广告,正是这种“广而告之”。说它可以自由选择、没有限制,是让人质疑的。通知书意味着迈入大学的“请柬”,学生有权要求它保持“干净”。作为高考录取的鲜亮证明。学生不仅有权拒绝广告的视觉侵占,更有权对通知书的设计提出更多其他的想法。
人们选择看广告是一种主动行为,而广告不能将人们的注意变成一种被动,甚至是私人生活自由、便利的侵犯。商业广告轻松地渗透到高考录取通知环节,伤害的不仅仅是广大高考考生,还有百姓对商品服务的选择与消费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