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泉秀街、东街、田安路等街道的市政公用设施广告位置使用权将于本月中旬公开拍卖,这是泉州市第二次拍卖户外广告使用权。
记者从泉州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接访现场获悉,即将拍卖的是中心市区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分别位于泉秀街的城雕至坪山路环岛段,两侧灯杆旗广告泊位146处,设置期限一年;东街从钟楼至温陵路交叉口段,两侧灯杆旗广告泊位57处,设置期限一年;田安路从东湖街交叉口至泉秀街交叉口段,两侧绿化带广告灯箱,设置期限五年。
根据泉州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之前出台的《泉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拍卖实施意见》,上述户外广告使用权均位于一类地段,价格较高,立杆灯箱或落地式广告(广告幅面最大尺寸1.1米×2.5米)每年每杆出让底价为1000元,灯杆旗每年每杆出让底价分别为500元,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即将拍卖的泉秀街灯杆旗广告使用权底价预计7.3万/年以上,而东街的灯杆旗广告使用权底价在2.8万/年以上。
据悉,泉州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于8月23日发布了《中心市区第二批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邀请具有省三级以上拍卖经营资质、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报名竞取拍卖权。共有10来家企业报名,拍卖权将在近日采取公开抽签方式决出。拍卖权决出后,一周内在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并在公告期满三天内组织公开拍卖。该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此次拍卖将于本月中上旬举行,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