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告动态
>>
户外媒体
>>新闻
江城出台《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日期:2007-12-15 9:17:27
来源:长江网 编辑:
长江网讯 楚天都市报消息(记者王成琛 通讯员叶火生) 江城街头各种各样的户外广告越来越多,许多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甚至还存在安全隐患。昨日,武汉市政府发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对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明年1月5日起实施。
该办法规定,设置户外广告不得跨越城市道路;立交桥和人行过街桥上等6处地方是户外广告的“禁区”;如果户外广告的设施对市民出行存在安全隐患,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罚款;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处罚2万元;公益广告的份额,必须占到所有广告比例的10%。
相关新闻:
兴安本月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规
河西大头大脑户外广告将整治
户外广告 华尔街谁将笑到最后
凤凰卫视LED户外显示屏媒体开播
换种思路做户外广告
商业城全面整治户外广告
户外媒体是人体在户外的全面延伸
户外广告导则有望正式出台 店家招
铜陵户外广告整治进入验收阶段 宣
工商李沧分局全力整治户外广告
评论
[
声明
:本站转载的文章供读者学习交流,如有涉及作者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或删除。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欢迎与我们合作。联系邮箱:
kf@a57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