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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户外广告位 六成收益归“户内”业主

 日期:2008-3-21 9:50:24   来源:华西都市报    编辑: 

  昨日下午,成都火车北站地区非公共载体户外广告经营权拍卖如期进行,试点拍卖4个业主的5组标的9块非公共载体广告位,空间资源共1365平方米,吸引了15家广告公司,昨日总成交价233.7万元。这是成都市首次将非公共载体的户外广告进行拍卖,标志着成都市户外广告资源由许可设置完全转变到市场化配置设置。

  28号大买家每年155万拿下三个广告位

  第一号拍卖标的是位于人民北路二段29号海发大厦的3个广告位,参考规格分别是12m×8m、30m×8m、38m×8m,整体拍卖起拍价100万/年,每次加价为5万元。由于该组的3处标的被认为是面积最大、辐射最广的广告位,因此受到买家广泛关注,竞争很激烈。经过数回合的较量,28号买家最终以155万/年的价格拍下该三个广告位3年的经营权。
 
  首拍成功多数广告商抱手观望

  如果说第1号标的拍卖现场很火爆的话,那么剩下的3个标的的拍卖就显得有些波澜不惊了。2号标的位于公交路2号人民商场北站分场东面,参考规格为10m×7.1m×2幅,拍卖价格60万元/年,因无人举牌而流标。

  现场也挤满了许多成都广告业内人士,他们只抱手观望,并不参与竞标。“我们来是想看看成都户外广告市场化配置后情况如何。”一位广告公司负责人如是说。

  据介绍,昨天的拍卖会年成交价为233.7万元,首次拍卖获得了成功,拍卖所获得的广告位经营权期限为3年。“以前,成都市对一些公共设施上的广告位进行过拍卖。”成都市户外广告拍卖中心康主任称,由于是首次对非公共载体的广告位进行拍卖,因此流拍、观望很正常。

  今年内还将陆续推出拍卖会

  据了解,今后凡在《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设置位,无论是公共载体还是非公共载体设置经营性广告位,按照成都市户外广告相关管理规定,都要通过拍卖方式取得。

  成都市城管局景观处处长赵学仲表示,本次拍卖会是一次尝试,今年内还将陆续推出拍卖会,使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得到规范管理。据了解,拍卖成交收益的60%将补偿给载体业主,其余40%收益将缴入财政专户,专款用于城市管理。

  区县户外广告纳入统一管理

  今年5月1日起,成都郊区(市)县的户外广告将和城区的户外广告一起纳入统一管理,享受“同等待遇”。昨日,修改后的《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出炉,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后最大亮点是:条例所适用的范围扩大到了郊区(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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