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商局对8个违法医药食品广告叫停,这些广告普遍涉嫌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21日,记者在福州各大医院附近采访发现,像这样的广告依然泛滥,有的药品甚至标榜可以“直接杀灭癌细胞”、“治愈中晚期癌症”。
目击:广告称可“直接杀灭癌细胞”
21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位于福州晋安区福马路的福建肿瘤医院,在医院附近开满了各式各样的药店以及肿瘤咨询点。据一家咨询中心的咨询人员介绍,他们生产的一种抗癌药可以直接杀灭癌细胞,阻断癌细胞复制,防止肿瘤复发,快速提升白细胞数量,对中晚期癌症具有神奇疗效。这位人员看到记者似乎显得有点疑惑,于是就带着记者走到门口,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巨型灯箱广告说:“你看,要是没疗效,我们广告也不敢做得这么大。”
就在这个咨询中心旁边的“国仁堂药店”,门口也贴着一则“消癌平片”的广告,广告标榜“功能主治:抗癌、消炎、平喘,用于中晚期食道癌、胃癌、肺癌,对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
此外,记者在福州仓山区三高路的“康健医药商店”门口,看见一则“金牛眼药”的广告,广告称“中华眼科第一药”,功能主治“白内障,青光眼,眼神经萎缩”甚至还可以治疗“老花眼”。
在省立医院对面的几家医药商店,记者都发现了夸大宣传的药品广告。治疗静脉曲张的药品声称:“一贴就好”,治疗咳嗽的药品声称:“10天叫停百日咳,1月阻断千日咳”……在药店和医院门口,派发的宣传单五花八门,里面的药用功能都明显被夸大。
医生:连基本医学常识都不懂
提起目前充斥的各种医疗广告,福州肿瘤医院一位陈姓主任医师告诉记者,这些广告就是利用患者求医心切的心理,将药品疗效吹嘘得神乎其神,让患者受骗上当。如果按照这些抗癌药的广告所说,能治各种肿瘤,杀灭癌细胞,阻止复发和转移,那癌症就会轻松治愈了,那么世界上不会再有人忍受癌症的折磨了,那肿瘤医院还设立了干嘛。陈主任说,这样的广告连最基本的医学常识都不了解,更何谈承担救治身患癌症患者的重任?这种广告只会误导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位眼科医生气愤地告诉记者,现在一些眼药动不动就署上“眼科第一药”的介绍,这是十分不负责的做法。目前对于治疗白内障一般都采取手术的方法,他从事医生这么年,从来没听说靠涂眼药就可以治疗白内障,还有广告中声称可治疗老花眼,那就更加可笑了,老花眼实际上就是由于年龄的增大,眼睛的晶状体硬化,导致眼调节减退,近点远移,使近距离视物困难,要治疗老花眼,就像治疗近视和远视一样,目前还只能通过手术来实现。
厂家:位列黑名单“很正常”
记者从国家药监局了解到,在今年发布的第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某医药公司生产的一种抗癌药就榜上有名。就此记者拨通了该药在福州咨询点的电话,对于“上榜”的问题,咨询人员如是答:“这很正常,因为国家对医疗广告有监管,每年只能一定次数,超过次数就上黑名单,并不是说这药疗效不行。”对于商家这样的解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给予驳斥。据介绍,上榜的原因不是因为“次数多”,而是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专家或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药品名称宣传不规范、任意扩大药监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等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药监局:教你识别医药虚假广告
如何辨别医药虚假广告?就此记者采访了福建省药监局的工作人员。据介绍,首先将药品包装盒内的药品说明书与广告内容进行比对;其次看该药品是否有药监部门核发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再看处方药是否在大众媒介上发布(非处方药包装盒上均统一标识“OTC”字样),最后看药品广告是否频频出现有效率等“承诺”,是否是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进行违法宣传。
如果市民怀疑某药品广告有虚假内容,可以首先通过其批准文号判断该品种是否为药品;在确认为药品后,可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进行药品广告查询,看该药品是否经过药监部门的审批;最后市民可以直接向药监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