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上海市卫生监督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医疗广告第二阶段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发布户外、网络广告情况。
其中包括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户外、网络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以及篡改证明内容发布户外及网络医疗广告的行为。违法者将受到严惩,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卫监部门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开展自查,主动撤下不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要求的户外、网络医疗广告。3月1日至31日,各区县卫生监督部门将组织对医疗机构发布户外、网络广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投诉及日常检查中掌握的违规户外医疗广告线索逐条进行核查;对新浪、搜狐、网易等大型门户网站进行主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