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商局与福州市公安局联合颁布的《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的意见》将从7月1日起实行。届时,挂福州牌的机动车在发布车身广告前,必须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发布登记。
近段时间,不少读者特别是私家车主询问有关车身广告如何登记,工商人员对违法广告如何执法等事宜。昨日,福州市工商局就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车身广告登记没有收费
福州市工商局商广处有关人士指出,车身广告的登记范围为:悬挂福州市号牌的机动车,包括公交车、企事业单位用车、私家车以及其他工程用车等,凡发布属于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商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商业性车身广告,都应当办理登记。外省市在福州市从事广告宣传的机动车,也参照本《意见》规定执行。
车身发布的非商业性广告,如公益广告则不需登记。一些私家车车主在车身贴的一些个性贴图,如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商品或所提供有偿服务内容的,则不属于商业广告,不需要登记。不过,贴图在车身张贴的位置和大小尺寸,应符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否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福州五城区(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的公交车车身广告的登记到福州市工商局办理,公交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车身广告的登记,到五城区所辖的工商局办理;其他县(市)所有机动车车身广告的登记,到各县(市)工商局办理。为了方便申请人登记,对应登记的机动车数量较多,分布较广,跨福州市多个区县地域的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向福州市工商局申请登记。
根据2006年5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5号公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车身广告登记没有收费。
一般情况下,发布车身广告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即可,如果制作车身广告需改变车辆原登记的车身颜色超过车身面积50%以上的,应按规定先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车身颜色变更登记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
个人不能申请车身广告发布登记
不少私家车车主都很关心自己的车如果发布商业广告,该如何办理手续。福州市工商局明确指出,个人不能申请车身广告的发布登记,一般要通过有广告发布资质的广告公司办理。也就是说,私家车在车身广告发布前,车主应当委托有广告发布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包括有效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具有广告代理、发布经营项目的公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同)到辖区工商局办理车身广告登记。
记者从一些代理私家车车身广告的广告经营公司了解到,有意向发布广告的车主,可到广告公司注册,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广告公司将根据广告主的需求选择车主,如有的广告主要求,私家车每天必须从华林路经过东街口。在选定私家车后,广告公司将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给私家车主。
如果车主是企事业单位,而且车身广告发布的内容是本企业自身商业宣传,那在车身广告发布前,车主可以本企业名义或者委托有广告发布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到辖区工商局办理车身广告登记。
如果车主是企事业单位,而车身广告发布的内容是其他企事业的商业宣传,那在车身广告发布前,车主应当委托有广告发布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到辖区工商局办理车身广告登记。
原有车身广告须补办登记手续
福州市工商局表示,从现在开始,就可以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车身广告发布登记手续了,对于目前已经发布的车身广告,在7月1日以后必须到工商部门补办登记手续。在申请后,如果广告的内容符合有关规定,一般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所以,预计首批车身广告的《户外广告登记证》将在7月7日以后开始颁发。(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彦 通讯员 邱岗 超云 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