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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推广绿色广告经营管理模式

 日期:2009-5-14 13:17:45   来源:《中华新闻报》   编辑: 

      5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在京召开了“广播电视广告经营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并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行业自律示范单位”。36个省市的广电媒体的广告经营方面的领导参加,中央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深圳电视台介绍了广告经营管理经验。

  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在下阶段工作中,将继续加大行业管理力度,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广电总局强调,“示范单位”不搞“终身制”,如果“示范单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示范作用,管理部门将会取消其示范资格,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会议推荐中央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和深圳电视台在广告经营和播放管理工作中推行的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实行公开、透明、阳光的管理模式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促使各级电台、电视台进一步强化依法经营和播放广告的意识,健全广告经营和播放的内部监管制约机制,主动规范广告经营和播放秩序,共同促进广播电视广告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此次会议公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行业自律示范单位”有:中国教育电视台、江西电视台、江苏电视台、四川电视台、重庆电视台、宁夏电视台、深圳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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