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13日人民网报道,国家广电总局在京召开了“广播电视广告经营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并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行业自律示范单位”。36个省市的广电媒体的广告经营方面的领导参加,中央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深圳电视台介绍了广告经营管理经验。在下阶段工作中,将继续加大行业管理力度,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这一消息公布后,老百姓议论纷纷:“电视广告问题上面终于过问了!”“经管分开好是好,怕就怕明分暗不分,仍然向‘钱’看。”“天天看电视,时时见广告,内容时段乱,何时能规范!”……诸如此类,反应了百姓的心声,也是对电视人的期盼。归纳起来,大致为“三个规范”:
现在,电视广告内容杂乱无章,有宣传治性病、增性欲、强功能特效药物的,有推销丰乳、美体、瘦身等奇能器械的,还有推广政府接待专用烟酒的,如此等等,声形并茂,影响极坏。特别是那些穿着“三点式”弄首搔肢现身说法,甚至真人“亚裸”透析男女性器官的演示,对青少年的负作用不可估量。电视广告内容极待规范,此为其一。
其二,播出时段要规范。人们一般都有吃饭看电视的习惯,这个时段插些“便秘”、“拉肚子”的的广告,真让人反胃!还有看电视剧到扣人心弦处,来了一段治疗“疑难杂症”的广告,多让人扫兴!要明确个播出的合理时段,不要让观众为此老“换台”。
其三,规范资信审查。许多虚假商品,借名人、演艺名星之威望,大肆广告。受骗上当者为数不少,百姓对此深恶痛绝。必须依据《广告法》定个硬性规范,对广告商品资格、告之效用、出镜声形内容等,按规逐一严格审查后,才能播出。否则,百姓还可能把“名人”作为虚假商品的代名词,把“电视人”看成弄虚作假的帮凶。
说了老百姓的期盼,笔者还有个建议:建立全国广播电视广告举报机制,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健全受理、查处及其问责制度,让老百姓受了害有处诉、有处告,让违规违法者从速查处、从严问责,让我们的广播电视广告去污垢、留洁净,真诚地为民服务。
老百姓呼吁广电管理部门,快速从严查处电视广告播放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相关问题的整改。期盼着“绿色”的、“环保”的、“规范”的电视广告,早日占领荧光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