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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丹丹“发狠”不再代言药品类广告

时间:2013年01月28日 来源:宁波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近日,有微博称,“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功能有损害,“1岁内禁服,6岁内慎服”。这一事件,让“优卡丹”的代言人宋丹丹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曝“优卡丹”有损小儿肝肾
  宋丹丹“发狠”不再代言药品类广告

  “家有儿女,常备优卡丹。”宋丹丹这句话使得儿童感冒药“优卡丹”家喻户晓,但1月25日晚,她发微博表示要为这次代言道歉。

  早在去年5月,国家食药监局新修订了儿童用药说明书,包括“优卡丹”、“好娃娃”等儿童药被列入1岁以下婴儿禁用的范围。当时这个通知曾造成仁和药业直接停牌。但近日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仍能在市场上买到说明书中未标注1岁以下儿童禁用的“优卡丹”,各大药店也并未对“优卡丹”不适用于1岁以下儿童的信息向消费者作出说明,而仁和药业也没有召回未修改说明书产品的打算,仅表示“本公司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修改了说明书,而在修改说明书之前已流通到市场的产品在保质期内也可以正常销售”。

  网友“那时花开的秋天1986”发微博称,药品已经被充分证明对儿童的肝肾有毒性,1岁内禁服,6岁内慎服,为什么他们的广告还在播出,药店也可以无阻碍购买?他担心该药含有对儿童肝肾有毒的成分。

  “网上惊闻我代言的优卡丹对儿童健康有害。当初接此药物广告我及经纪公司的态度都慎之又慎,因此对厂家及药检部门的审批做了详尽的审查。”1月25日,宋丹丹在微博上声明称,假如网上爆料属实,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宋丹丹还表示,由于个人无法确切了解及掌握药检质量,今后无论是否有药检部门的审批资格,她都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很多网友对于宋丹丹的行为表示认可,称赞她“敢于担当”。

  “优卡丹”官方微博有回应
  宋丹丹称“如释重负”

  26日,“优卡丹”官方微博对此事作出回应,称已修改产品说明书,1岁以下婴幼儿应禁食“优卡丹”,按照国家食药监局2012年5月17日发出的通知,1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的原因并非“肝肾毒性”,而是因为“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1—12岁儿童依据说明书可放心服用,不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

  宋丹丹转发了“优卡丹”的回应,并发布了四个字“如释重负”。

  但事实上,在一些药店,购买该药品时,大部分药店店员不会主动提醒不能给1岁以下小孩服用,而说明书未被修改的“优卡丹”在药店仍然有售,更有店员称该药物1岁以下小孩可以服用,只要药量减半即可。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广告代言,药品广告,优卡丹,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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