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杭州广告网 >> 广告动态 >> 网络媒体 >> 浏览文章

新媒体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指标及运用分析

时间:2013年02月01日 来源:《今传媒》 作者:  浏览:  【字体:

  一、引 言

  “新媒体”是当下传播学的热点话题之一。一方面,新媒体的外显特征非常明显,让人一看便知什么是新媒体,什么不是;但另一方面,又无法用一个普适的全面的描述来界定当下迅速发展的新媒体的本质。清华大学熊澄字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另一种较常见的说法认为,新媒体是在一般媒体基础上产生的,以电子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骨干而形成的复合媒体,如有线电视、双声道立体多用电视、卫星电视等。虽然目前学术界对新媒体并没有统一的界定,但是大家普遍都认同,新媒体是一个相对概念,其主要是由于媒介载体的不断发展创新而产生的新的传播现象。5年之前,博客是公认的新媒体代表,但短短5年之后,微博已经取代博客,成为“新一代”新媒体的主力军。

  随着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与通信技术的进步,媒体的表现形式也变化多样,新媒体的形态逐渐增加,各新媒体间也由于新兴技术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新媒体内容承载技术和新媒体内容表达方式的相互混杂而难以严格区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广告,这个媒介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亦是媒介行业的重要产品[3],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本文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具体探讨目前中国网络广告效果的主要评估指标,并对其运用在经济市场中的优劣表现进行比较。

  二、现有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指标优劣分析

  (一)主要网络广告计费方式

  我们在第一部分讨论了现有网络广告的主要评估指标。这些评估指标在广告行业当中,主要充当了广告计费的依据。

  广告主投资广告必然是希望取得良好的经济收益,然而目前国内相对繁多的网络广告计费方式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广告投资的回报率。下面我们介绍接种最常见到计费方式。

  1.CPM。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计费方式是CPM(Cost Per Million)。CPM是按照网络媒体访问人次计费的标准,是指在广告投放过程中,按每一千人看到某广告作为单价标准,依次向上类推的计费标准。这种计算方法有一个成立的前提,即必须要有权威的第三方系统来检测观看广告的实际人数。

  2.CPT。目前国内最主要的广告计费方式是CPT(Cost per time),即每广告位时间成本,比如包月,包天等。CPT是传统媒体广告购买模式的延续,它使得网络广告的计费模式更趋近于传统媒体的购买模式。广告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特定时间段选取特定广告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换言之,CPT在技术上可以看作是CPM的变体,以适应国内广告主在广告购买上的方便。广告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特定时间段选取特定的广告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但由于网络的双向性,网络媒体拥有传统媒体所不具有的广告效果可记录性,然而CPT却显然抹杀了互联网的这一优势。CPT沿用几年,广告主渐渐发现这种计费形式缺乏说服力,或者说,广告主们越来越需要系统的分析互联网广告所产生的效果。

  3.CPC。国内另一种广泛使用的计费模式为CPC(Cost per Click),即点击成本。通过CPC的广告点击数和点击率,广告主可以很清楚的了解自己投放的网络广告到底带来了多少宣传效果,简单而直接的满足了广告主对广告效果评估的需求。很显然,广告点击率并不是解释广告效果的唯一指标。对于把树立品牌为广告目的的企业,广告位置和广告语言的优劣所导致的广告支出和由此带来的用户的反作用才是他们的最终需求。

  4.CPA和CPS。为弥补CPT和CPC的不足,国内目前采用CPA和CPS模式的广告主有所增多。CPA(Cost per Action),即每用户行动成本,即用户在浏览该广告后,做出了明显利于广告主实际利益的行为,比如注册广告主会员。CPS(Cost per Sale),即每用户购买成本,用户在浏览该广告后,产生实际的购买行为。后者实际是前者的进一步细化。

  由99click发起,联合奥美世纪、易观国际、天极传媒、金山软件共同起草的《中国网络营销(广告)效果评估准则》意见稿中,提出了全新的评估指标广告二跳率(2nd click ratio)。二跳率主要是指通过点击广告进入推广网站的网民,在网站上产生了有效点击的比例。具体来说,广告带来的用户在着陆页面上产生的第一次有效点击称为二跳,二跳的次数即为二跳量。我们可以看出,二条率实际上是CPA中“action”的一个细分类型。只是它相对平衡了广告主和广告商的利益关系,即,只要用户被广告所吸引,并进行一次有效点击,广告主就应该支付广告商一定的费用,而不是像CPS那样要求苛刻。实际上,广告计费方式是否合理,还要考虑到广告主与广告商的实力对比。比如,对于在淘宝网主页上做广告的个人卖家,淘宝网是广告商,个人卖家是广告主,但是显然广告商的实力远远超过广告主的实力,此时采用CPS的计费方式反而是一种更加合理的行为。

  (二)从经济角度分析现有广告效果评估指标

  之前我们所介绍的行业内几种计费方式,实际上都与现行主流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指标有着密切的关系。要分析哪一种评估指标更加科学和实用,就必须兼有考量指标和计费方式。在这之前,我们需要确立评估这些指标优劣的标准,他们分别是:真实性、时效性、公平性和标准化潜力。

  真实性是广告主非常在意的一大因素。现行的收费方式较多,各种检测网站的浏览量、点击率的第三方机构也不乏其数,但是真正权威的少之又少。一种广告效果评估方式,如何能够更好的真实反映实际情况,自然更加受到广告主的青睐。而承蒙互联网交互技术的发展,网络广告评估区别于传统广告评估的一个巨大优势就在于它能够实时实现广告效果评估,而不需消耗几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来统计到达率,浏览量等指标。因此我们认为,能不能很好的体现互联网广告评估的时效性,是评估一种收费模式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标。

  公平性是指,对于广告主和媒介平台而言,一种收费方式如何能够达在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

  标准化潜力则是指,一种收费方式,是否易于在整个互联网广告行业推广,技术壁垒是否过高。

  1.CPM。我们首先来看CPM。虽然叫做Cost per million,实际上是以千人为单位计算。CPM只与广告展示量有关。即,他不考虑实际效果,而只考虑实际投入。公示表达为:Total cost=Unit price×Traffic×Impression/10。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新媒体,网络广告,广告效果评估指标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