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规定违法广告发布药企或被停售
时间:2013年07月0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6月2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召开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座谈会,副局长刘佩智在会上指出,虚假医药广告最大的危害不仅是虚假宣传,还极有可能导致误诊误治,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进一步提高对惩治违法广告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在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发布违法广告公告202期,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45万多条次,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98个,暂停产品销售484次。总局单独或联合工商部门曝光违法广告产品22个。这一系列治理措施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声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总局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列为重点之一,曝光了12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产品和企业,责成有关省局收回17个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并对32家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企业进行了行政告诫,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做出不再发布违法广告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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