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2)
时间:2013年09月17日 来源:深圳广电集团大赛组委会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三)投稿日期
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11月15日。
八、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大赛由组委会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组评分,分为初评入围作品和终评获奖作品两个阶段。
奖项设置如下:
1、平面组奖项
金 奖:1名 奖金 30000元
银 奖:3名 奖金 10000元
铜 奖:10名 奖金 5000元
优秀奖:10名 颁发证书
2、影视组奖项
金 奖:1名 奖金 100000元
银 奖:2名 奖金 20000元
铜 奖:3名 奖金 8000元
优秀奖:5名 颁发证书
3、广播组奖项
金 奖:1名 奖金 30000元
银 奖:2名 奖金 10000元
铜 奖:3名 奖金 5000元
优秀奖:5名 颁发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大赛的详细资料可登陆深圳广电集团“中国时刻”网站、深圳新闻网站查询,大赛最新动态将通过新浪独家官方微博“@设计之都公益广告大赛”及时发布。
(二)著作权归属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自行解决,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2、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3、所有参赛作品须填写详尽的参赛表以及参赛承诺函(可在大赛网站下载)。
4、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完成作品提交后即认可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大赛期间无偿展览、展播和期后出版的使用权。
(三)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四)组委会不承担各组别金、银、铜奖获得者赴深圳领奖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广电集团大赛组委会所有。
作品寄至:第八届设计之都(中国·深圳)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收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一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大厦总编办
邮 编:518026
网上提交(请分类提交):平面组作品 影视组作品 广播组作品
征集电话:平面组0755-82030512 姚小姐
影视组、广播组0755-82790785 许小姐
文章关键字:公益广告,深圳公益广告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