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电视购物广告多念“紧箍咒”
时间:2014年08月05日 来源:中国工商报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一提起电视购物广告,人们的大脑常常会开启一些负面的联想:没完没了的叫卖,神医、神药的夸张表述,自我标榜超级廉价的商品……这些广告通常利用部分群众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1992年广东省的珠江频道播出了内地第一个电视购物节目至今,20多年的时间,关于电视购物广告的争论从没有间断过。利用电视购物实现快速发展的企业比比皆是,同时因为电视购物广告引发的信誉危机,甚至败走麦城的企业也数不胜数。因此,人们对待电视购物广告的观点大相径庭,有人“乐此不疲”,也有人视之为“洪水猛兽”。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电视购物行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既满足了广大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也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与普通广告相比,电视购物广告更能清晰地表达产品的卖点,产生令人信服的传播效果,也有利于品牌的塑造。
对于饱受争议的电视购物,一棒子打死显然有失偏颇。要使电视购物广告充分发挥其优势,使其扬长避短,关键是要给其多念强化监管的“紧箍咒”。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曝光一批大案要案,才能有效遏制电视购物行业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的势头。
与此同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及时总结执法办案经验,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提高虚假电视购物广告的违法成本,加大惩罚力度。此外,相关部门还要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免去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只要有了这样的“紧箍咒”,才能有效维护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积极构建电视购物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电视购物行业依托规范的市场和诚信的导航,必将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人们生活中一种理想的购物形式,真正为消费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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