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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产和投资理财成虚假广告重灾区

时间:2016年03月25日 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作者:  浏览:  【字体:

    上海市工商局日前发出2016年第1号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对2015年以来该市工商部门查处的9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这些案例显示,房地产和投资理财成虚假广告重灾区。

    这9起典型广告案例分别是:

    上海虹亿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利用其企业网站和经营场所,虚构“年放贷额超3亿元、年金融信息服务总量达5亿元、建立了350人的专业团队、成功控股内蒙古白云岩矿(镁矿)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众多银行机构签约了长期合作关系”等宣传内容。经查实:至案发时该企业成立仅8个月,其间,金融信息服务总量和放贷额总计不足千万元,在职和办过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仅15人,所谓控股企业纯属虚构,与银行等亦无合作关系。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19.5万元。

    上海雁鸿翔金融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以P2B形式为某房地产项目吸引个人投资,在宣传中虚构“某房地产公司股权债权质押”“项目公司将房地产权证抵押给雁鸿翔作为担保”等内容,夸大项目用地面积。其宣传称该项目“可以申请获得上海市市级财政划拨的旧改专项资金”,与事实不符。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18万元。

    上海右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利用宣传单页,对外宣传其获得“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金融办”等部门审批及“10年始终专注个人住宅领域的投融资服务”等内容。经核实,当事人实际成立于2013年4月7日,所经营业务无须也并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4万元。

    上海合夫贸易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宣传其所售房产“精装空间,省去装修烦恼,无忧入住;低总价多功能,自住、商用随心所欲;品质精装,轻松入住;宜商宜住宜投资”等。当事人的宣传内容隐瞒其房屋类型为办公楼、房屋用途为商业等重要事实,使人误解房屋的真实情况,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13万元。

    上海地杰置业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为促进房屋预售,在广告内容中突出宣传在建房地产项目周边有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各一所,实际上由于项目尚未建造完成,广告发布时地区教育管理部门并未对该项目的学区划分情况予以明确。当事人以未来“学区房”的不确定性作为主要宣传卖点,引起购房者的误解。该行为属于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用途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被依法处罚款7万元。

    上海徐汇区新航道进修学校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为推广其教育培训服务,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宣传“参加新航道学校国际备考课程,上海国际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十所顶尖国际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虚假内容,并使用培训受益者的名义和形象作推荐、证明,上述内容违反《广告法》规定,被依法处罚款2.7万元。

    上海徐汇区韦博进修学校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自行印制“韦博百万梦想基金”印刷品海报并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其中使用“优秀学员感言”,展示“雅思学员JASON录取伦敦大学”的案例。经查实,上述案例系当事人虚构,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6万元。

    上海美仑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为吸引顾客,在其网站发布“上海美仑斥巨资引进华东地区唯一指定机构,美仑专利Titan光波拉皮,好莱坞明星万人热荐技术,一次见效、疗效持久的除皱紧肤系统”“源自美国FDA唯一认证超声波拉皮技术,极限音波拉皮,仅需1次,60分钟逆龄科技”等信息。经查实,上述内容均无事实依据,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依法处罚款10万元。

    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远东出版社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发布“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纪念金大全套”“100位抗战英雄珍邮大全”等系列收藏品广告,宣称“新华社、中新社官方媒体特别授权供稿”“国家造币工艺权威锻造”“资费面值,权威部门发行极高保障,可自由流通”等,内容与事实不符,构成虚假广告,被依法处罚款12.2万元。(原标题:房地产和投资理财成虚假广告重灾区  沪瑄)

编辑:8057

文章关键字:虚假广告,虚假广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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