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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余姚对自封“第一品牌”房产广告罚40万元

时间:2016年11月11日 来源:市场导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近日,宁波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了一起在房地产户外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案件。今年4月,余姚某房产公司在为其房产项目作加推宣传期间,委托陈某的广告服务部设计户外广告牌。陈某根据房产公司提供的效果图,设计了七块广告喷绘,其中两块主要内容为“某某资本……中国地产基金第一品牌”。这两块广告牌宽35米、高8米、总面积560平方米,合计广告费用4480元。上述广告喷绘经房产公司查验确认后悬挂到户外广告架上发布。

   房产公司及陈某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余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房产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对房产公司及陈某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并没收陈某广告费用4480元。(原标题:余姚对自封“第一品牌”房产广告罚40万元 记者:柴丹 通讯员:楼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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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房产广告,房地产广告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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