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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布2016年度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上)

时间:2017年03月01日 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作者:  浏览:  【字体:

    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公布了2016年度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共12个,分别如下:

  1、温州市中梁华成置业有限公司与温州市金中梁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案

  2012年12月3日,温州市中梁华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梁华成公司)、温州市金中梁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金中梁公司)在中梁国宾一号(南滨锦园)楼盘开盘时,通过沙盘(模型)、LED显示屏等宣传“户户配备私家泳池,享受仅属家人的畅游水域空间”“没有泳池的洋房是不道德的”等内容,但房屋设计规划图上并没有显示泳池。2015年4月,楼盘交付时,购房者发现现实与广告宣传不符。根据举报,执法部门于2016年4月19日对此立案调查,查明中梁华成公司投入广告费用80602元,金中梁公司投入广告费用5.3万元。

  当事人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了《广告法》(1995年版)第四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法部门责令中梁华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4.2万元;责令金中梁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9万元。

  2、温州壹元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于2016年8月2日在微信公众号“深夜食堂”(微信号:zjwsyst)上为温州永远艾丽莎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超声刀医疗美容广告,宣传超生刀“可彻底解决衰老下垂的问题、一次医疗即可达到年轻10岁的效果”等内容。发布广告前,当事人没有对上述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没收广告费用3000元,并处罚款9000元。

  3、温州市吧吧香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食品广告案

  当事人于2015年11月在天猫商城网页发布了酱味鸭掌食品广告。广告宣称产品“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低糖低脂肪,可谓绝佳的减肥食品”。根据《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的规定,“低脂肪”的标准为每100g中所含脂肪量小于或等于3g,而上述鸭掌产品的营养成分表中标注其脂肪含量为11.3g/100g,当事人不能提供其产品为减肥食品的相关依据。

  当事人通过发布网络广告夸大产品性能,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网络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

  4、温州雅林农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互联网广告案

  当事人委托他人于2016年3月1日在多个网站发布标题为《百万娇蕊贺新春温州雅林2016郁金香文化节重磅登场》的广告,广告中使用了“国内最大的郁金香文化节将在龙湾雅林开幕”等广告语。另外,当事人还委托他人于2015年2月19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国内最大郁金香花展已经开园啦!——郁金落袖沾余馥雅林温州百花开》的广告,其中含有“国内最大规模的郁金香花展在雅林等着您”“名贵品种国泰将在温州雅林带领香奈儿、人见人爱、金检阅等100余种郁金香,齐迎新春”等广告语。事实上,当事人在2015年和2016年均未于郁金香文化节上展出过国泰郁金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5、张勇发布虚假印刷品广告案

  2016年4月,当事人委托台州温岭市一广告公司印刷了含有“找兼职,招代理”“没有资金门槛,零风险,无须囤货,无须找货源”“吴小姐:生于1995年,原为工厂普工,看好‘互联网+’云商的前景,通过几个月的努力,现已脱离上班一族”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单。5月初,当事人在温州市瓯海区瞿溪镇分发该宣传单,至2016年5月19日止,共发放宣传单8000张,库存3.2万张。经查,当事人在广告中提到的11位受益人均为虚构,其发布广告的主要目的是招募兼职人员来推销其所经营的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处罚款1.2万元。

  6、温州远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布虚假LED显示屏广告案

  2015年11月26日,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当事人自行编撰了含有“本公司属温州十大装修设计公司康居装饰公司分公司,是上海福精特装饰材料公司、上海邦腾电工公司、香港兴联装饰公司、上海派为工贸公司、广东复米尔照明公司、上海欧宝门业公司在温州地区的总代理”等内容的广告,并在公司门口的LED显示屏上播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处罚款1.1万元。(原标题:温州公布2016年度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上) 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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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温州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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