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布十大违法广告案例
时间:2020年07月08日 来源:金华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原标题:我市公布十大违法广告案例 记者:胡哲南 线索提供:傅一恒)
记者昨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广告案件536件,同比增长30.73%,罚没款1135.75万元。为进一步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该局发布2019年度金华市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吹嘘老人鞋包治百病
婺城区陈学情日用品商行在无真实依据情况下,撰写多篇署名各地消费者的“艾力沛鞋”使用分享文章。
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广告宣传文章真实来源,总货值金额53万元,销售金额40万元,广告费无法计算。对此,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义乌美博会广告违法
上海华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设计“第7届中国义乌美博会”邀请函,印有“来自国外的80多个国家有:孟加拉、比利时……香港、澳门”。之后,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制作费用8160元。
对此,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5万元。
普通产品虚构功效
金华柒琳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制作名为“福七二十四小时养生文化”的宣传墙上有“穿007磁疗内裤,疏通三角区经络,穿上防臭袜助睡眠,养肝护胆”等内容,广告费用共计17500元。
对此,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
量子波动阅读号称能一目十行
义乌新宏东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摆放的展示架上内容含有“让孩子一目十行,1分钟看10000个字及以上……”等广告字样,墙上广告牌含有“无国界语言2—5分钟看完一本书……”等广告内容,广告费用为3500元。
对此,责令其停止发布并处罚款10500元。
用无效专利做广告
上海蓝日塑胶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发布了“我们只做车载床、专利号ZL 201220010654.9、专利号ZL 201330274962.2、专利正品 精益求精”等字样信息的广告。
对此,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8000元。
产品容量与实际不一致
金华科敏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注册经营的天猫商城科敏旗舰店内销售“KM20L-双核智能款、KM18L-单核智能版的车载冰箱”等产品,其中“KM18L-单核智能版的车载冰箱”产品容量与实际不一致。设计、发布上述网页广告费用22676.15元。
对此,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69000元。
景区吹牛吹过了头
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公司经营场所的宣传橱窗内,制作的VCR、宣传册、公众号、美篇中对“全球最长步行玻璃悬索桥——越龙山天桥、国内首列山地观光齿轨列车、亚洲最大卧佛、国内体量最大山地花园陌上花园、全球最大悬崖无边界泳池”等进行宣传,广告费158140元。
对此,处以罚款44万元。
又拿瘦身当噱头
永康市茂凯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在拼多多平台上开设的“酵素食品店”和“酵素正品食品店”两家网络店铺销售厦门丽人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酵素青梅食品,违法经营额54.8万元,违法所得2万元。
对此,处以罚款1万元。
过期证书继续用
金华市花溪食品有限公司取得油焖香菇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12月4日。在认证证书过期后,当事人在未继续取得认证的情况下,将上述香菇产品在其阿里巴巴网上店铺销售并在产品信息页面上标注“有机食品:是”字样。
对此,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
不看内容,给钱就投放广告
在经营广告业务中,浙江艺德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没有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在承接广告业务时,当事人只和客户签订广告承揽合同,没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也未核对广告内容。针对有意向投放广告的客户发送PPT内的图片、文字等文件资料形式,介绍当事人的广告媒体优势,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对此,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5万元。
文章关键字:金华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