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类户外广告可有偿出让
时间:2009年07月27日 来源:西部商报 作者:佚名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城市道路两侧及上方等八个范围的公共产权户外广告位将有偿出让。7月24日,兰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兰州市户外广告位使用权有偿出让暂行办法》,户外广告位使用权有偿出让期限为3~5年。
据悉,包括城市道路两侧及上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两侧等八大类公用设施和公共场地户外广告位均被列入此次有偿出让的范围之内。《办法》指出,户外广告位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期限为3~5年。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日开始计算。对有偿出让的户外广告,出让方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设定户外广告位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底价和保证金,并将设定的底价和保证金报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备案。另外,户外广告位使用权有偿出让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取得户外广告位有偿使用权的经营者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户外广告位版面连续空置不得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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