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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开始严打网络软广告

时间:2009年10月27日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买东西前先上网查查其他人的评价,这大概是许多“网购一族”有过的经历。但你可能不知道,某篇让你恨不得立刻拥有它所推荐产品的网络文章,并非“真情流露”,而是背后某项交易的产物。

    在博客中替一件产品美言几句,就能换得厂家支付的酬金、礼券或赠品,这种互联网时代的广告营销方式,目前在美国遭遇严打。

    美国新出台规定,要求博主不能随便把产品评价写进博客,如果写,必须说明是否收受了厂商“贿赂”,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

    ■博客软文

    温柔俘虏人心的软文如此炮制

    斯蒂芬妮·普雷科特是美国一位家庭主妇,但她还有一个身份:某家博客网站的专业写手。她所供稿的这个博客网站旨在向父母宣传和推广产品。

    今年5月,普雷科特针对某婴幼儿品牌的一款母亲用儿童背袋,专门在博客上写了一篇测评文章。她对这款产品评价很高:“它已经成了我的第一选择,我会长期穿着它照顾孩子并料理家务。”

    文章发布之前,这家公司刚送给普雷科特一款这样的产品。而这一点,绝对不可能出现在她的博客里。

    美国有不少人从事着类似的“副业”。

    这样的博客软文既不像明星代言让人觉得不可靠,又没有推销员缠着你购买产品时的恼火,却很能俘虏人心。

    博客主人往往以一种亲切、随和的语气,与读者分享自己的购物经验、使用心得,感觉就像是读者的好朋友或邻居。

    读者对博主“顾客”身份的认同而产生了信任。而广告商们利用的正是这层信任。

     ■新《指南》

    在博客评论产品 必须说明是否拿了钱或赠品

    不过普雷科特今后再要发表类似文章,可能要被罚款1.1万美元。

    处罚的依据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本月5日新修订的《广告推荐与见证的使用指南》(简称《指南》)。

    新版《指南》规定,从今年12月1日开始,美国网友在博客评论产品时,必须说明是否收了厂家的金钱或赠品。若是收受酬劳而撰写产品评论文章,同样被视为产品宣传。如果消费者因为博客上不恰当的产品评论而蒙受损失,博主或厂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这项新政策同时适用于Twitter(微博)、Facebook(脸谱)、Yelp(猫扑)等其他新兴媒体中的广告。

    中国公司可能受影响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说,除了保护美国消费者免受博客等网络软广告的欺骗和误导,新《指南》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商来说,也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它意在维护一个公平、诚实的商业竞争环境”。

    但从生产者、附属公司到零售商以及产品营销链上的所有环节,都可能会因为“贿赂”行为而受到牵连,哪怕是从国外进口的产品也难逃裁决。

    虽然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对境外销售活动没有法定管辖权,但它表示,新《指南》从一定程度上还是会对境外卖家有所制约,“卖家在网上做广告时,得考虑美国消费者的处境,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无所顾忌”。

    做美国人生意的中国公司恐怕也不能大意了。

    ■不满

    博主感觉受到侮辱

    新《指南》的公布也引发不少美国公众的不满。

    通过在博文上发表“软广告”,纽约家庭主妇丽贝卡·恩皮原本每月可以获得800美元收入。新《指南》一出,不仅收入不保,更令她头疼的是,今后即使在博文中“无意”提到对感冒药的看法,也可能招致调查。

    许多自诩是“公民记者”的博主,觉得受到了新政策的“侮辱”。他们认为,自己作为具有自律性的公民,需要的不是新《指南》,而是尊重。

    加利福尼亚州的克里斯汀·杨有着三年半的博客软文撰写经验。她说,博客维持靠的是博主和读者之间的信任,“这种信任的建立,需要博主对自己说的话负责”。她并不认为她在博客中撒了谎,对于某件她不喜欢的产品,“很简单,不做任何评价就好”。

    最近,杨刚收到一双价格不菲的鞋子,对此,她评价说,送不送这样的礼物,对于一家大公司来说“简直微不足道”。

    美国媒体博客协会总裁罗伯特·考克斯也说:“靠自律要好得多,我们制定了大量的博客使用规则,这些规则已经起到了指南的作用。”

 

编辑:8031

文章关键字:网络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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