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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前播广告 律师认为属于强制消费

时间:2010年03月16日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    浏览:  【字体:

    花几十元到电影院去看一部大片,可到了放映时间,却不得不耐着性子先看5分钟的广告,这是成都市民洪先生今日的经历。而律师认为,这种情况属于“强制消费”。

  3月15日,洪先生听说有大片《变相黑侠》上映,便携女友兴冲冲地来到成都西门某电影院。电影是14点整,可到了14点05分,影院却开始播放广告,其中包括3G广告和饮料广告。

  “我们花六十多元难道是来看广告的?电影院在票价上已经赚了钱,还在影片前面加上这么长的广告,实在让人不舒服,这应算强制消费。”张先生说,电影院内的不少观众都对放广告感觉极为不满。

  记者随后走访了成都的多家影院,发现在放映影片前大部分影院都有片前广告,时间从2分钟到5分钟不等。而当记者询问影院的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都表示不是太清楚。

  成都多元律师事务所袁律师认为,观众与电影院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关系,按照法律规定,电影院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为消费者播放电影。而所放的片头广告不属于电影的组成部分,消费者走进电影院也并非是为了欣赏广告。如果电影院无故播放广告,就侵害消费者权益,同时也破坏了影片的完整性。

  如果电影院要将广告和影片一起播放,就应该在影院事先声明,即在售票时声明“本电影片头附有五分钟广告”,这才符合以诚信为本的理念,也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就有失商家的诚信,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就构成了“强制消费”。这侵害了消费者对所接受服务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也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袁律师说,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影院赔礼道歉,并可以就自己受到的损失要求电影院给予经济赔偿。
   

编辑:8002

文章关键字:电影广告 电影片头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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