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名胜等区域禁设户外商业广告
时间:2011年03月31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浏览: 【字体:大 中 小】
为维护城市容貌,哈尔滨市近日出台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历史建筑等区域,禁止设置户外商业广告。
据了解,哈尔滨市禁止设置户外商业广告的区域包括国家机关、学校、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近代建筑及标志性建筑;出租汽车车体外部、轮渡船只船体外部、公交线路调度室等公共交通设施;电力、通信设施等区域。
哈尔滨市还规定,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危及建筑物安全、公共安全,占用城市湿地、影响城市绿化景观、树木生长等情形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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