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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民众对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反映强烈

时间:2011年10月27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浏览:  【字体:

  让电视荧屏更加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答新华社记者问

  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意见》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群众对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反映强烈

  问:最近,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是否就是网上所说的 “限娱令”?

  答: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称为“限娱令”是不准确的,广电总局一直是鼓励办好积极健康娱乐节目的。简单用“限娱”的说法,容易引起人们误解。《意见》主要是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上星频道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格调低俗、形态雷同等倾向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包括明确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定位、增强新闻类节目播出量、改善节目类型结构、建立科学综合评价体系、实施节目播出备案管理制度、强化播出和管理部门职责、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多个方面,是一个全面规范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管理的文件,其目的是为了使电视荧屏更加健康向上、丰富多彩,更好地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

  问:请谈谈《意见》起草经过?

  答:近两年来,广大观众对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呼声很高。在文件起草之前,我们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对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进行了深入调研,具体分析了当前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播出情况,尤其是对新闻类节目、娱乐性较强的节目播出内容、时段、时长进行了统计分析。在起草过程中,几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地方广电局和电视台的意见。同时,还通过专题调研、个别交流、收集网上反映等方式,听取了群众代表、业界人士、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过历时半年的反复讨论,十次较大调整修改,在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文件起草。

  加大新闻类节目比例反映社情民意

  问:如何理解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定位?

  答:《意见》重申,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定位是以新闻宣传为主的综合频道;地方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宣传地方成就,展示区域特色,反映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传播主流价值。

  问:根据《意见》,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节目将在哪些方面有所增加?

  答:《意见》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加大新闻类节目播出比例,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至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2小时;18:00-23:3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同时要求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着力办好新闻类节目的同时,要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扩大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少儿、纪录片等类型节目的比例,加强宣传教育功能,改善节目类型结构,着力提高节目质量。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还要至少开办一个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思想道德建设栏目,9月1日起各上星综合频道已经陆续推出相关栏目。

  据统计,目前34家电视上星综合频道中,日播新闻类节目时长达到2小时(120分钟)以上的只有15家,所占比例为44%;每日黄金时段内(18:00-23:30)自办新闻类节目达到2档以上的有23家,所占比重为68%。《意见》实施后,有接近半数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会增加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广大观众将能够更加及时充分地获得更多的新闻信息。

  总量控制形态雷同过多过滥节目引导审美趣味

  问:为什么要对一些节目类型进行调控?

  答:据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统计分析,目前全国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晚上黄金时间段(19:30—22:00)内播出的娱乐性较强的节目每周总计有126档,主要包括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等。平均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周播出这些类型的节目3.7档,平均每天晚上黄金时间全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共有18档这些类节目同时播出。其中,每周7档以上的频道有9家,占上星频道总数的26%;每周3-6档的频道有8家,占上星频道总数的24%; 每周2档以下的频道有17家,占上星频道总数的50%。不少观众对此很有意见。一是节目形式雷同造成电视资源浪费。广播电视应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同种类型节目尤其是娱乐性较强的节目过多影响了广大观众的收视选择空间。二是不利于节目创新。一些频道不是认真开发新的节目形态,而是照搬境外或他台创作的节目,导致很多节目粗制滥造、良莠不齐,形成了一家创新、多家模仿、观众厌烦的恶性循环,损害了电视节目原创者的积极性。三是一些节目为了在同种节目中争得关注,不惜降低节目格调,热衷于传播绯闻轶事,甚至编造故事、假冒当事人;有的节目传播错误价值观、道德观,炫富拜金,嘲笑耍弄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有的节目以展示丑态、病态刺激观众、肆意恶搞等,造成不良影响,群众意见很大。加强管理就是要避免同类节目跟风抄袭、总量过多、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鼓励创新创优,为群众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节目服务。

编辑:8044

文章关键字:电视节目,娱乐化节目,广电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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