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杭州广告网 >> 广告动态 >> 户外广告 >> 浏览文章

户外广告使用使用权将采取市场化运作

时间:2011年12月05日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12月9日,石家庄市城管委将对平安大街、建设大街、体育大街等6条路段的灯杆灯箱广告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今后,结合此次拍卖的经验将会对全市所有户外广告的使用权采取市场化运作。

  据悉,为充分发挥城市空间的效应,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将市场机制引入城市管理”的精神,市城管委积极探索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新模式,由管理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今后石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将按照国务院、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石家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

  按照《石家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安全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设置户外广告必须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安装,应当符合行业技术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牢固、安全,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据悉,户外商业广告设置位置的使用权逐步通过有偿的方式取得。有偿使用权的取得以拍卖的形式进行。有偿使用范围由市政府依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确定并公布实施。纳入有偿使用范围的户外广告设置位置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使用权拍卖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经市政府批准的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拍卖计划,有关产权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户外广告设置位置有偿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设置期满后,应当重新进行拍卖。

  拍卖户外广告设置位置所得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城市建设和管理。市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有偿使用设置的经营性户外广告收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据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12月9日,市城管委将对平安大街、建设大街、体育大街等6条路段的灯杆灯箱广告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今后,结合此次拍卖的经验将会对全市所有户外广告的使用权采取市场化运作。

编辑:8044

文章关键字:广告,户外广告,广告设置位置,有偿使用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