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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企业广告违法情节严重被点名

时间:2012年04月18日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4月16日,4个药品、1个医疗器械、2个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被点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2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显示,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撤销和收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5个、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14个,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11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

  被点名的药品为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珍珠通络丸”(处方药),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生产的药品“罗珍胶囊”(处方药),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龟蛇酒”(处方药),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清血八味片”(非处方药)。被点名的医疗器械是济源市太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清毒贴”。被点名的保健食品是,广州市欢乐海洋生物技术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的“欢乐海洋牌舒通诺口服液”和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的“普诺宁思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知蜂堂蜂胶)”。

  被点名产品的广告内容问题分别涉及: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等。国家药监局指出,上述产品广告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谨慎购买。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企业广告,违法广告,保健食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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