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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电子产品的三宗罪 售后服务投诉最多

时间:2012年07月17日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购买伤金、维修伤金、配件更伤金!很多消费者发现,自己省钱好不容易买了个iPhone,却问题不少。

  昨天,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权威消息称,经12315申投诉系统查询,自今年1月1日到6月26日,江苏省共接到消费者关于苹果产品的投诉214件。主要涉及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广告违法等方面,其中关于售后服务的投诉最多,占到总投诉量的三成。

  江苏省消协呼吁,消费者对苹果产品霸王条款、违反手机三包规定等违法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一宗罪

  售后服务投诉最多 占总量三成

  [投诉一]2011年11月,泰州的杨先生在泰州嘉源苹果专卖店买的苹果手机,2012年4月杨先生发现手机HOME键出现问题,商家当时同意免费更换一部手机,后来又反悔。

  无奈之下,杨先生进行了投诉,后经工商部门处理,至2012年4月26日,商家才同意消费者更换同型号的手机。

  [投诉二]关于售后服务的投诉不仅有手机,还有苹果其他电子产品。2011年8月31日,镇江朱女士于万达EBT苹果专卖店购买了一台ipad2,价格4999元,保修期为一年。2012年5月底,朱女士发现ipad在充完电以后会出现画面不清晰的现象,于是6月1日送去商家进行维修。

  朱女士反映,当时服务人员表示要送去上海检修。经送检,商家告诉朱女士ipad经过检查后发现没有问题,要求她支付30几元的邮费。这引起朱女士的不满,经消协调解,2012年6月21日,店方同意免收邮费。  

  [分析]据江苏省消协透露,消费者关于苹果产品的投诉214件中,售后服务问题为投诉之最。据统计,从2012年1月1日至6月26日,有关苹果售后服务的投诉最多,共计67件,占总投诉量的31.3%。

  [建议]江苏省消协表示,应当继续发挥消协及有关部门的作用,敦促苹果公司对其维修报告中的侵权条款及时予以修改更正,消协也呼吁广大购买、使用苹果产品的消费者主动监督苹果售后服务的执行情况,对其执行霸王条款、违反手机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二宗罪

  刚买的手机后盖有问题 苹果产品质量堪忧

  [投诉三] 2012年6月12日,南通海门一位消费者在叠石桥苹果授权体验中心大岛手机城购买了苹果手机,几天后发现手机后盖有质量问题,希望商家能调换手机,但遭到拒绝。经工商部门出面协调,2012年6月20日,投诉人和商家已经达成协议:由商家进行修理,但是在投诉人取货的时候需支付100元的费用。  

  [分析]苹果产品收费维修已经很常见。苹果产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被要求到苹果指定的维修部门鉴定属于性能故障还是人为损坏。有时消费者对检测结果并不认同,根据手机“三包”规定,“如果双方对消费者购买的手机是否属于性能故障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共同送检,经检测确定手机存在问题的,经销商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检测费用。”但是消费者需要支付或垫付检测费用相对高昂,消费者耗不起时间和精力,有时就会选择收费维修。

  [建议]江苏省消协表示,上半年,江苏有关苹果产品质量的投诉共计63件,占总投诉量的29.4%。“苹果产品质量问题令人堪忧”,要改善这种状况,“建议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资源,包括检测机构的、大专院校的、科研院所的,还有企业的一些检测资源,增加检测机构和大大降低检测成本,满足社会对手机检测的需求。”

  三宗罪

  千元大礼包价值600多 苹果也有虚假广告

  [投诉四] 苹果产品也有虚假广告,2012年3月5日,消费者刘小姐在连云港新浦区解放中路苹果专卖店购买苹果电脑一台,价格4488元,官网发布促销广告称,14天内购买若降价可以退差价。3天后,2012年3月8日产品降价,差价为800元。刘小姐要求苹果专卖店退差价款,但商家却不予处理。经工商部门调解,经销商退还刘小姐800元差价。 

  [投诉五]无锡市牛小姐于2012年1月22日在美承苹果专卖店225店购买苹果笔记本,柜台海报上注明:购苹果笔记本加2元送千元大礼包。但牛小姐却发现,千元礼包里有一张贴膜,一张键盘膜,一个组装鼠标MP.2,一个电脑包,上面都有标价,加起来总值695元。

  牛小姐向商家询问送的大礼包价值和广告宣传的千元大礼包为何不符,但商家却没有任何解释,也不做处理,牛小姐只能向消协投诉。

  [分析]据统计,相比售后服务和质量投诉,有关苹果产品广告的投诉较少,为3件,占总投诉量的1.4%。

  [建议]江苏省消协表示,要加大对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只有这样商家才不敢为所欲为,肆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另外,各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广告的监督管理,减少、杜绝违法广告、虚假广告的发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苹果与自由,你选哪个?

  先是iPhone 4出现“死亡之握”损失信号的天线设计故障,接着又传出iPad 3使用过热问题。在苹果产品风行的中国市场,不少消费者则在饱受“HOME”键不灵的苦恼。

  消费者能直观感受到还包括:苹果手机电池容量有限,但苹果却不让消费者自由更换;系统本身对互联网动画以及视频的支持不友好;手机卡不能与其它手机通用;操作系统与其它系统不兼容……等等。

  怒其不争,有恶搞人士在互联网上还玩起了用iPad 3煎蛋的视频秀。不知道苹果公司看到这样的内容,是尴尬地笑,还是傲慢地绝尘而走?

  都说“一俊遮百丑”,苹果产品在获得消费者认可的同时,其瑕疵也太过明显。产品传递出的是企业的做事态度,同时也体现出企业对消费者的尊重程度。苹果既然以高价示人,就应该提供更为优秀的质量与服务,别让青年人在电子时代把俗语“烫手山芋”记成“烫手苹果”。

  但愿苹果能在保留特色的同时,给予消费者更多的自由。毕竟有那么多的年轻人,的确感受到自己被苹果所掌握。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苹果电子产品,售后服务投诉,广告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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