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杭州广告网 >> 广告动态 >> 户外广告 >> 浏览文章

擅自发布户外广告 遂立案调查

时间:2012年10月08日 来源:赣西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近期,万载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三兴集镇监督检查时,发现一经营户临街墙壁上悬挂的大型展示牌户外广告未有登记记录,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发布户外广告,遂立案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发布该户外广告的正是该临街经营者。其为了宣传推销自己的产品,委托广告商将自己店内的产品制作成大幅展示牌广告,然后自己悬挂在临街的墙壁上。该经营者表示自己法律知识浅薄,不知道发布户外广告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而至案发时,该广告才发布三天,其产品尚未售出,未有违法所得。但该经营者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属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

    鉴于该经营者在案件调查中能积极配合,主动消除违法行为情节,工商部门依法对该经营者予以从轻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发布户外广告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