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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医疗广告将撤销文号

时间:2009年09月14日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昨日,广东省工商局、省卫生厅会同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卫生局联合召开广州地区医疗机构广告行政告诫会。记者从会议获悉,工商、卫生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联合对违法广告行为予以查处。

    会议指出,8月份以来广州地区医疗广告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工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当前医疗广告仍然存在着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未按照核准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利用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现象。广东省工商、卫生部门将对继续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者依法予以撤销医疗广告审查文号、吊销有关诊疗科目、吊销《医疗机构执法许可证》、处罚、公告等行政处理措施,对严重虚假宣传者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8032

文章关键字: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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