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杭州广告网 >> 广告动态 >> 广告法规 >> 浏览文章

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草案)

时间:2010年12月09日 来源:东方网 作者:  浏览:  【字体:

  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的制定工作。市政府已于2009年1月公布实施了《关于加强本市流动户外广告管理的通告》,明确了允许和禁止设置流动户外广告的范围,对美化市容环境和提升城市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流动户外广告的规范设置和管理,形成流动户外广告管理的长效机制,现将《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希望市民和单位就本市流动户外广告的管理对象、设置部位、技术规范、监管执法等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建法规处,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fzbcjc@shanghai.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4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管理暂行规定(草案)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流动户外广告活动,维护交通安全秩序,保持城市整洁、优美,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定义)
  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户外广告的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流动户外广告是指利用船舶、飞行器(飞艇、航空运动器材、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车辆等流动载体设置的户外广告。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户外流动广告设置的综合协调。
  市和区(县)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及上海海事局、上海市气象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和本规定,负责对本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市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户外流动广告发布的经营资质审核、内容登记、监督管理以及相关行政处罚。

  第四条(设置原则)
  设置流动户外广告,应当遵循合法、安全、规范、整洁、文明的原则。

  第五条(禁止设置的范围)
  禁止船舶、飞行器和车辆专门用于设置户外广告。
  除客渡轮、游览船舶外,禁止利用其他船舶设置户外广告。
  除专业游览观光飞艇外,禁止利用其他飞行器设置户外广告。
  除轨道交通车辆、公共汽电车、出租车、货运出租车外,禁止利用其他车辆设置户外广告。

  第六条(设置部位和技术规范)
  利用客渡轮、游览船舶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设置在船舶最上层甲板的左、右侧船舷栏杆外侧,并采用透空字的形式。
  利用专业游览观光飞艇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设置在艇身两侧或底部,并采用张贴、喷涂的方式。
  利用轨道交通车辆、公共汽电车、出租车、货运出租车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符合本市公共交通车辆广告设置的有关规定。
  利用船舶、飞行器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符合本市有关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具体设置技术规范由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上海海事局、上海市气象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制定并对外公布。
  利用船舶、飞行器、车辆设置户外广告的,除符合本规定以及相关设置规定、技术规范外,还应当符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单位名称和标识的设置)
  在船舶、飞行器上发布本单位名称、标识的,应当遵守船舶、飞行器名称、标识设置的有关规定。
  在车辆上发布本单位名称、标识的,应当设置在车身两侧,不得遮挡车窗玻璃,并采用张贴、喷涂的方式。

  第八条(广告内容的要求)
  禁止利用船舶、飞行器、车辆设置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内容的户外广告。有关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内容的户外广告的具体范围,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对外公布。
  利用船舶、飞行器、车辆设置的户外广告内容中,公益宣传所占的面积或者时间比例不得低于10%。

  第九条(广告内容审批)
  流动户外广告的内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广告维护管理)
  流动户外广告的设置人,应当对流动户外广告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其整洁、完好。流动户外广告破损、污浊、腐蚀、陈旧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流动户外广告的设置人,应当定期对流动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流动户外广告,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及上海海事局、上海市气象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市流动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处理。
  违反本规定,利用飞行器设置户外广告的升空申请,上海市气象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不予批准。飞行器经批准升空后违反规定又发布户外广告的,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上海户外广告,流动户外广告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