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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半年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1959起 涉及防疫物资、医疗等多领域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原标题:注意!不少防疫产品广告有“假” 记者:胡清林 实习记者:陈思齐 通讯员:沈雁)

    明明是普通口罩,但在广告上却“摇身一变”成了“医用外科口罩”;在房地产宣传册中虚构房产周边包含大型购物中心、五星级酒店等内容……这样的虚假广告,都被罚了。

    昨天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介绍,上半年浙江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1959起,罚没款2877.50万元。同时,公布了18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涉及防疫物资、医疗、教育培训、房地产等多个领域,包括发布虚假广告,未经审查制作发布医疗广告等多个违法情形。

    胡乱标注口罩型号、功能
    “防疫”成不少商家宣传卖点

    今年的疫情,让防疫产品的广告多了起来,但与此同时出问题的也多了,在公布的18个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中,就有4起涉及防疫物资。

    宁波市盘雄贸易有限公司为销售普通口罩,在其自营网店发布含有“医用外科”“防病菌”“防病毒”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衢州道地宝大药房有限公司自行设计海报宣传相关药品具有“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功能,却无法证明相关药品具备宣传所说功能,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和《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上述案例的两个当事人均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另两起违法广告案中,广告内容是当事人从其他网店复制、编辑而成的。比如,义乌市瑾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相关网站推广、自营网店发布广告等形式销售KN90级别口罩,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在口罩详情页多处标注该款口罩为“kn95口罩”,且该广告为当事人从网上复制图片稍加修改后发布。而来自嵊州的楼某在口罩广告宣称的“一次性灭菌、环氧乙烷灭菌、专业防病毒口罩”等内容,也是从其他网店复制、编辑而成的。上述当事人的行为均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分别被处以罚款12万元和21万元。

    为销售商品宣扬迷信
    房产广告虚构周边配套设施

    此次公布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中,有不少是房地产的广告。

    宁波永进合能房地产有限公司为销售其房地产,在宣传册中虚构了不少内容,比如周边有大型购物中心、五星级酒店,甚至表示房产未来规划中有近十所中小学、幼儿园等。温州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通过楼盘宣传广告、楼书和宣传单等形式,发布含有“引入全球著名的NICO中央智能家居系统”“三分之二的土地都用来造园”等虚假内容的广告;另外,广告中含有“水头第一豪宅”“水头最好的房子”等内容。据悉,上述两起案例的当事人均被处罚款20万元。

    有些商家发布广告时因用了迷信用语被罚。东莞米乐真科技有限公司为了销售“量能符包”商品,在广告中号称产品含有“量子能量波”“量能医学”等治疗功效,还用上了“易经大师”“先天命理”“招财开光”等迷信用语。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60万元。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浙江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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