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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文明城市 美丽鞍山”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时间:2013年01月23日 来源:鞍山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城市文明、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作用,大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3·攻坚年”、“2014·冲刺年”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促进市民公德意识和文明素质的提升,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开展,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创城办、鞍山报业集团、鞍山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首届“文明城市 美丽鞍山”公益广告创意大赛,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公益广告作品。

    一、大赛主题

    以“文明城市 美丽鞍山”为主题,通过征集、展播具有吸引力、感染力、震撼力的公益广告作品,引导广大市民讲文明话、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二、题材范围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鞍山、喜迎“十二运”、讲文明树新风、传承中华美德、遵守社会公德、规范公共行为、优化公共环境、宣传道德模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未成年人等方面内容。

    三、征集时间

    本次公益广告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13年4月15日结束。

    四、参赛对象

    此次公益广告大赛活动面向全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原创的公益广告作品均可参赛。

    五、作品类型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分为平面类作品、视频类作品和儿童公益书画作品三大类。

    六、作品要求

    1、总体要求。一是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基调健康,内涵深刻;二是创意新颖,表达严谨,清晰准确,制作精良;三是易认易记,感染力强,综合效果突出;四是各类作品均不得在画面或标版中显示制作单位制作人相关信息。

    2、平面类公益广告作品的电子文件尺寸为23.5×16(cm)或32×11.5(cm),存储格式为JPEG,分辨率300dpi,RGB模式,投稿作品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M。

    3、视频类公益广告作品的视频时间控制在30秒以内,专业摄像机或家庭数码摄像机摄制的作品及个人创作的动漫作品皆可。

    4、儿童书画作品以小学以下(含小学)儿童原创的画作为主。

    七、作品报送

    1、平面类和视频类参赛作品及个人简历、联系方式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鞍山文明网编辑部(铁东区二一九路18号报业大厦19楼),联系人:王威,联系电话:2299829,邮箱:gygg2299829@163.com。

    2、儿童公益书画作品(附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报鞍山文明网编辑部(铁东区二一九路18号报业大厦19楼),联系人:王威,联系电话:2299829。

    八、作品评比

    1、评审。本次大赛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类评分,评审活动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分别评出入围作品和获奖作品。

    2、展示。主办单位每月将评出的入围作品择优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鞍山广播电视台、鞍山文明网、千华网及户外显示屏等传媒中刊播。

    3、奖励。获奖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公益广告大赛获奖证书和奖金。

    平面类作品和视频类作品分别设金鼎奖1名、银鼎奖2名、铜鼎奖3名、优秀奖10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3000元、500元。

    儿童公益书画作品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10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100元。

    九、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作品一经入围,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无偿拥有展览、发布、编辑修改的权利,有用于公益宣传、出版发行等纯公益性用途的权利,有将获奖作品免费提供给国家公益事业部门使用的权利。

    4、凡参赛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活动的各项规定。所有的参赛作品和相关资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创城办
鞍山报业集团
鞍山广播电视台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公益广告大赛,广告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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