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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百度、新浪涉嫌获取用户隐私被上海消保委约谈

时间:2013年08月26日 来源:文汇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16时10分,百度正在读取你的通话记录;16时15分,新浪微博正在获取你的位置信息;16时20分,微信正在获取你的位置信息……用户张先生最近打开新手机自带的第三方监测软件时,吓了一大跳:手机端的应用一个没打开,个人的位置信息等隐私怎么就会被很多应用偷读了呢?

  手机上网已经普及大众,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刻不容缓。针对不少用户的投诉,日前,上海市消保委针对当下信息消费中的不合理现象,分别约谈了百度、新浪和腾讯3家互联网巨头,就隐私问题提出交涉。市消保委认为,行业主导者应该带头建立“游戏规则”,若涉及敏感信息,用户应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用户不知不觉“被同意”

  用户黄小姐最近有个没想通的问题:“我的微博是用邮箱注册的,但为何通过我的手机号码能与我的微博联系在一起呢?”黄小姐觉得,自己的隐私有被“偷读”的可能。

  而在手机应用“百度搜索”中,相关的隐私权保护条款则难以找到。苹果APPSTORE中下载的应用,没有任何隐私条款提示;安卓系统的隐私条款“藏”在“用户体验”选项下面,并且在安装时“主动”替用户在“是否接受隐私保护条款”一项上打了勾,这意味着用户在不知不觉中“被同意”了。

  连续一周,本报记者跟踪了市消保委约谈百度、腾讯、新浪3家互联网巨头的全过程。从约谈的情况来看,在涉及用户隐私方面,3家企业均存在一些共同的问题。首先,手机客户端缺少隐私条款,而且在版本更新后,针对新增的可能涉及用户隐私的功能,也没有及时通知用户;其次,涉嫌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浦东新区律师青年联合会主席、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琰认为,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这三大企业均与大量第三方企业合作,牵涉第三方调用信息。但上述企业均只用一条“如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公司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公司有权将用户注册资料提供给第三方”的条款便打发了,“第三方企业是否泄露了用户隐私,提供信息的企业能否切实追踪?若第三方企业泄露了隐私,信息提供者是否也应该负担责任?”

  市消保委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涉及用户隐私的问题,牵涉到整个互联网所有的企业。现在的手机应用都向用户要求更多的权限,这就好比他们拥有用户家里的每一把钥匙,怎么让人放心?

  模糊地带成为逐利之源

  百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金松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隐私的法律,也没有关于个人隐私的明确规定,“在我国的法律解释中,隐私是指有关个人生活领域的一切不为人所知的事情,主要侧重于两性关系、疾病、生理缺陷、癖好等。但是在人们的认知中,如今的隐私范围正在扩大,个人生活习惯、财产等信息也被看做隐私。”

  “隐私的界定有很多模糊地带,比如位置信息、猜你喜欢、用户习惯等,究竟算不算隐私的范畴,还真不好说。”吕琰坦言,仅凭“隐私泄露”不能作为消费者诉讼的依据,比如用户的数据资料被侵犯,能否上诉、如何上诉,此前没有法律判例,今后也会存在争议。他说,现在与隐私有关的诉讼,都是隐私泄露产生了财产损失、商誉损失等量化伤害后,出现的民事诉讼。

  法律上的模糊界定,让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钻空子,靠挖掘用户信息来谋利。业内人士指出,利用用户信息获取收益已成为众多互联网产品继广告收入、增值业务收入、运营商分成之外新的业务爆发点,且往往躲在暗处用繁复的条款免责。

  ■专家观点
  互联网企业能否坦白些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已经成为趋势,相关立法可能难以快速实现,但在现有法律无法全覆盖的情况下,行业的主导者是否应该有所作为?

  “像百度、腾讯这样的互联网行业主导者应当形成共识,通过制定公约、行业标准等方式,建立起个人隐私保护的‘游戏规则’,合法合理地使用可能牵涉到的用户个人隐私。”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互联网企业是有可为的,首先,在可能牵涉到用户隐私问题的项目上,能够坦白一些,比如收集了用户的哪些信息、可能会上传哪些信息、用途为何,能够一一阐明,让用户有知情权。其次,可以把用户的敏感信息采集作为附加功能,让消费者有一个选择权。

  据悉,正在修改的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中,已经加入了“隐私权”条款,“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比如新浪微博中的插入位置功能,我觉得就是一个好例子。”百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金松表示,虽然位置信息是否属于隐私还不好定论,但新浪微博给出了选择,想要别人知道自己位置的用户自然会选择开启,而不想透露信息的用户也方便“隐身”,给了用户足够的尊重。

  记者了解到,百度方面昨天已率先做出了回应,表示愿意在线上协议的规范性上做出表率。百度方面承诺,在新版本中,会将包含最新版本隐私保护内容的《用户服务协议》等相关内容置于移动端搜索软件首次启动时的提示页面或引导页面,以明示消费者;在《用户服务协议》更新版本时,对最新版本进行提示。

  此外,新版本《用户服务协议》中除将介绍该项功能、告知消费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外,在功能设置上也将增加关闭选项,以满足部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用户隐私,腾讯,百度,新浪,上海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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