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杭州广告网 >> 广告动态 >> 行业管理 >> 浏览文章

台州玉环加强电商广告监管

时间:2016年03月23日 来源:市场导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请你尽快修改你网店中关于‘中华第一柚’广告词,根据新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反规定,将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吊销营业执照。”日前,玉环县经营文旦的电商张先生,收到玉环县市场监管局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时,才明白自己使用广告语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

    近期,玉环县市场监管局对浙江文旦小镇电子商务创业中心、楚洲人才梦工厂、亿联玉环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电商企业全面 “体检”时,发现部分电商在产品标识、广告用语等存在不规范问题。为此,该局及时下发责令改正书,指导电商修改广告用语,及时为电商、广告公司等80余人进行新《广告法》业务培训,并在“今日玉环”发布新《广告法》十大亮点解读,运用官方微博,发布新《广告法》宣传内容,营造普法社会氛围。

    据悉,自新广告法实施来,该局共收到对各类广告举报 (投诉)10余起,根据违法行为种类、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立案查办8起,调解处理1起,责令停止发布广告6起。(原标题:玉环加强电商广告监管 稿件来源:陈余 导报记者 陈余玉 通讯员 丁雪/文)

编辑:8037

文章关键字:电商广告监管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