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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规夸大宣传 3起食品药品广告被曝光

时间:2009年08月21日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近日,中国广告协会对第二季度的全国违法广告进行公开点评,苦丁降压胶囊、知蜂堂保健食品、立胆清药品3起广告,因违法情况严重被点名。

  据介绍,明明是处方药的苦丁降压胶囊、立胆清,却违规在大众传播媒介刊登广告。两种药品都宣称服用后“全面康复,永不复发、彻底治愈”等,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同时,立胆清还宣称采用组合疗法,首次运用通过“化石双酶因子”等,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广告还利用“李先生”、“王先生”、“刘大妈”等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

  而知蜂堂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效,虚假宣传治疗糖尿病,且未标注批准文号、标识、不适宜人群、忠告语等;同时,宣称“糖尿病治疗最佳组合”等,违法使用了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以及“最佳”等用语。

  据中国广告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第二季度媒体广告的发布情况来看,总体而言有所好转,但部分常见的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仍然屡禁不止,违法情况比较严重。部分广告未经审批,或者篡改审批内容,使用消费者或者专家的名义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以及贬低他人的内容等,严重违反了有关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专家指出,其实,获批准的药品及广告均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到;只有非处方药可在大众传媒上发布广告,且必须有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等,消费者在购买前可以核实相关产品的真实信息。

  记者同时获悉,根据《广告案件查办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有关规定,今年5~7月,江西、山东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季度被通报的10则违法广告,现已全部实际结案。对上述违法广告,已分别采取责令整改、停止广告发布、没收广告费、罚款等措施,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编辑:8032

文章关键字: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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