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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商对网络盗版束手无策 音乐或植入广告

时间:2010年01月29日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国际唱片协会诉百度MP3侵权案的判决结果,国际唱片协会再次败诉。法院判定百度MP3搜索合法,并驳回包括环球唱片、索尼BMG(香港)及华纳唱片三家国际唱片公司的诉讼请求。

    音乐商对网络盗版束手无策

    权威统计显示,在中国近4亿网民中,有83.5%有过上网听音乐的体验,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中曾为正版而付费的用户比例不足5%。对于传统的音乐内容提供商来说,这两个数字都触目惊心。

    百度MP3在中国互联网音乐搜索中,占有超过8成的市场份额。2005年6月,国际唱片协会首次以百度MP3侵权为由,将百度诉上法庭,最终因证据不足判处国际唱片协会败诉。2008年2月,国际唱片协会收集了新的证据后,再度将百度告上法庭,仍然以败诉收场。记者了解到,当时协会还联合了国内外几十家音乐唱片公司和版权机构,联名签署了一份给广告主和广告公司的声明,联名要求其慎重考虑是否继续在盗版媒体投放广告,但反响并不大。

    日前,环球、索尼、华纳三大唱片公司将百度MP3告上法庭,诉其提供盗版下载涉嫌侵权,这已是近年来它们第3次率诉屡败。而国内一家数字音乐网站“娱乐基地”则更显悲情,先后6次起诉百度均遭滑铁卢。

    搜索引擎借“避风港”躲战火

    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在本月21日发布的年度报告中称,因为非法下载,2004年至去年,唱片市场销售额减少了30%。亚太音乐论坛理事长道纳于24日在戛纳公布,去年在非法音乐下载领域排名第一的是中国,这是对13个国家和地区的8500人进行问卷调查后得出的结果。

    眼见市场不断萎缩,怒火中烧的唱片业不得不将目光转向了网络盗版下载,矛头直指搜索引擎,开展了一场持续至今的维权战争。记者从业内了解到,2005年百代步升在与百度对簿公堂后,曾成功获得每首歌2000元的赔偿,首战告捷。

    然而,这也是仅有的一次胜利。因为随着2006年我国首部针对网络版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出台,这部被业界称为“避风港”的条例使长期陷入版权纠纷的搜索引擎权益得到保护,开始在版权战争中占据上风。《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搜索或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搜索引擎无法一一去审查几亿条链接,这是难以追究其责任的原因之一。”法律界人士称。
      
    未来音乐中或强行植入广告

    “2000年以前,一张畅销的CD狂卖上百万张不算什么新鲜事。十年之后,唱片公司只能苦笑着灌水了,能卖到5万张就要办庆功宴,甚至可以冲刺年底排行榜了。”一家知名唱片公司的企宣主管告诉记者,实体市场的萎缩趋势难以抗衡,只能主动寻求与网络的合作。目前主要的合作模式有两种,一是付费下载,比如台湾省著名的KK-BOX,以及苹果公司的iPod+i-Tune付费下载模式获得收入;第二种是免费提供给网站,靠此吸引流量,双方分享广告收入。

    百度方面透露,跟超过60家国内外的唱片公司签约,进行MP3试听、推广等合作。“唱片公司能获得根据歌曲的试听、推广产生的合作费用,并享受百度的宣传推广;而广告客户的投放,不单只有流量的保证,更能透过音乐口味的细分,更有针对性的达到目标人群。”其负责人称。

    易观国际分析师王留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虽然广告收入已成为当前最主要的合作盈利模式,但其中存在一个关键问题,就是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等。“所有的数据都在搜索引擎那里,唱片公司无法知晓,到底自己的歌被下载了多少次,由于相互不信任,双方经常不欢而散,目前国内缺少一个相关的第三方数据监测机构。”

    王留生预测,未来更多的唱片公司可能会选择一种新的盈利方式,就是事先跟广告商谈妥,在音乐出厂时就添加植入式广告,让所有用户不听也得听。“虽然这听起来十分荒唐,甚至会严重损伤用户体验,但实施起来其实难度不大。比如现在所有的视频网站都有贴片广告,用户想看视频,先乖乖看15秒广告再说,这个也没什么人去抵制。何况国内绝大多数的盗版用户也自知理亏,不太会为此斤斤计较。”王留生认为,对于唱片公司来说,这是在盗版乱象中维护利益的最后之策。

编辑:8007

文章关键字:搜索引擎 植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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