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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部署迎亚运户外广告及招牌综合整治

时间:2010年05月29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浏览:  【字体:

  苏泽群检查招牌整治示范路 部署迎亚运户外广告及招牌综合整治

    昨日下午,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率领多个部门负责人前往海珠区江南西路、越秀区小北路检查招牌整治示范路,并主持召开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迎亚运户外广告及招牌的清拆和综合整治工作。据悉,9月30日前,广州市将完成对重点商业街区、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隧道、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及窗口地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清拆和整治工作。

  苏泽群对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综合整治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苏泽群指出,要把户外广告、招牌的综合整治工作作为“迎亚运、促大变,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要全力以赴抓好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要继续组织好清拆违法、逾期户外广告工作,借鉴前一阶段整治和越秀区试点经验,全面铺开主次干道以及重点区域招牌设置的规范工作,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位置、统一高度、统一尺寸、统一材质、统一夜景灯光、统一风格。

  苏泽群还指出,要加大力度推进已规划广告、招商、招牌的规范建设工作,将招牌、户外广告同灯光夜景工程设计同步推进,要加快户外广告、招牌规范的制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认真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

  综合整治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及乱贴乱画

    昨天的会议通报,截至4月,政府对外公告的7批违法户外广告清拆名单,已完成整治71条路段,清拆大型违法户外广告757宗、947块,总面积达75191平方米,第八批计划继续整治9条主干道。

  据悉,具体路段和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正全面铺开。目前,除部分商圈外,基本完成市政府明确的98条重点路段和65个重点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范的编制。此次综合整治的对象包括:

  1.整治附着在建构筑物的户外广告。设置于建筑物(构筑物)楼顶的户外广告一律清拆;对于已规划路段的户外广告,一律清拆;对于未规划路段的户外广告,未经行政许可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一律依法进行拆除。

  二是整治户外招牌。对违法设置的招牌依法查处,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和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严格控制,逐步对招牌进行统一规范并提档升级。中心城区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设置,各区市要对辖区内道路进行沿街招牌的整治、改造。

  三是整治乱贴乱画。结合迎亚运建筑物外立面整饰工作,坚决整治城区内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及商家门窗的乱贴乱画行为,全面提升沿街立面整体形象。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拟出台

    禁止利用招牌设施发布广告或者变相发布广告,违者最高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获悉,广州的户外广告管理权酝酿改由城管部门统管设置。据悉,新的办法拟于今年开始施行。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1.在国家机关、学校、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近代建筑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的建筑控制地带内的(招牌除外);

  2.利用建筑物屋顶的;

  3.利用临街建筑物玻璃的;

  4.危及建筑物安全的;

  5.遮挡或者占用路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和公共标识等设施的;

  6.延伸扩展至道路上方或跨越道路的;

  7.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8.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绿地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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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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